Re: [請益] 購屋前試住?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04 00:40:20
※《Hermess (取之有道)》的觀察啦:
:  
: 一般來說購屋無非評估位置。建商。價格。屋況等。不過我最近聽到一個說法是
:  
: 【對要買房的人來說 先行租屋試住是很普遍的作法。】
:  
: 有屋主會願意讓買方試住嗎?我個人賣屋時沒聽過這個要求。如果真的有人提。我也會覺
: 得風險高跟麻煩不想租吧。
:  
剛好其實也有在看這個板
大概是在租屋板,針對我和另外一位板友的推文衍伸出來的
→ xxxxxxx: 住滿意的話就可以考慮買下或購買同建案的屋子
我在下面就回了像這樣在購屋前,租屋試住的策略是很常見的。
從前文可以看出,我指的是除了原物件外,在同建案、同社區、或附近地點裡面,尋找可
供租用的物件,來幫助自己有更多資訊決策是否買房都是應用的方式
這在我的朋友圈裡不少人都提過,也有人實際操作過。雖然現行市場上,多半租屋要半年
一年,但買房子畢竟是比較大筆的支出,我個人是認為可行,也是值得的
結果原PO發文在這裡問完之後,馬上回到租屋板在推文裡點名,說我講錯了,是有點讓人
哭笑不得啦 XDDDD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04 07:43:00
我應該是先指證你講錯。因為這在實務上不可行。然後為了求證所以來這邊問。而且那篇明明就是在討論租屋客比起買屋遇到問題很容易搬家是優勢。你偏偏要扯租屋客沒有比買屋優勢。另外苦笑不得是什麼?你在那邊已經被一堆人反駁了。大家都很好心提醒你。租屋客遇到房屋有問題隨時可以輕鬆搬。絕對比買房子遇到問題容易解決的多。順便好意提醒你一下。這邊是有版規的喔。不要像在租屋版一樣用謾罵跟人身攻擊回文。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7-09-04 08:17:00
有謾罵跟人身攻擊回文歡迎置底檢舉
作者: reuao1110 (念)   2017-09-04 08:18:00
為什麼這篇原po不能用哭笑不得來形容啊?推文"另外哭笑不得是什麼"好嗆喔,怕怕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04 08:19:00
勾大早。他在這應該很理性啦。只是租屋版那目前無政府狀態挺混亂的。您要不要去兼職XD他是打[苦笑不得]啦XD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7-09-04 08:21:00
他是在講 苦笑不得X 哭笑不得O 吧!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7-09-04 08:24:00
才不要勒 都被說版皇了還搞文字獄 不想找事做
作者: reuao1110 (念)   2017-09-04 08:25:00
哈哈,感謝H大指正,我以為您是針對他的這句用法,而沒想到您是要訂正他的錯字,本人膽子小,容易被嚇到,也對誤會您跟您說對不起,請您原諒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04 08:27:00
不會不會。不用這麼客氣。網路上本來就來來去去。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7-09-04 08:27:00
話說本人在約十年前 樹林有一間茶米房屋有提供買屋前試住的服務 我的印象深刻 不過生意似乎沒更好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04 08:30:00
其實以以前我做房仲的經驗。買房子其實衝動佔不少的部份。把時間拉長會開始胡思亂想。時間拖越長買到房子的機率越低。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7-09-04 08:31:00
所以 需要聽別人意見的買方 越買不到房屋啊鄙人十年前當房仲遇到的某買方 遇到長輩是某投信專家要他當時斡旋馬上退 然後一坪16萬的金門街麗池就沒買到現在 一定是25以上 還是沒買到....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04 08:37:00
是啊。早期很多這樣。但是不能把那情況套用到現在。買屋還是要勤做功課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7-09-04 08:42:00
怎做功課還是會漏東漏西的 有些房子一瞬間第一眼看到會衝動想下斡旋 但回家躺在床上 東想西想 就會退了XD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04 08:45:00
我看房子都把問題分成兩類【錢是否能解決的】。錢能解決的就殺價!不能解決的就放棄或妥協。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7-09-04 13:01:00
茶米房屋還在喔!! 但茶米燒烤倒了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7-09-04 13:21:00
不過你們的恩怨我不太想看 回到你們主題好嗎 ....租屋版的恩怨就別拿來這了....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04 13:33:00
好的,我的部分我會節制,這篇文章本來也只是澄清「租屋試住」的原意,是找同質性的出租物件來做研究,供大家來討論而已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04 13:35:00
Tywin。如果你發這篇的目的是為了攻擊我。那可以消停了。如果你是真心想討論是否買屋前是否可以試租。那可以去我發的那篇下面討論。那邊有很多屋主分享不會讓買方試租的原因。或是你也可以重發一篇不帶立場的心得。我相信你的心得感想如果有受到大家共鳴。會有人在下面回應的。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04 13:38:00
你停我就停呀 先挑釁的人是你我一再說沒有要強迫屋主試租,而是自己去找同質性的物件研究,你一再忽視我的原意,目的是什麼,還不清楚嗎?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04 13:42:00
呃……先挑釁的是我?我那篇沒有提到你吧…沒關係。那我不回應你就是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04 13:43:00
何況就算要求屋主試租,也是可以討論的,也沒說屋主不能拒絕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04 13:48:00
你反覆強調租屋版的言論。但是那些就該在租屋版討論而不是帶到購屋版來。來這邊就純粹是討論購屋前試租可能遇到的困難跟屋主拒絕的原因。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7-09-04 13:57:00
T大 他在租屋版挑釁請到租屋版處理 您到這邊發針對H大文就不妥啊.....如再不針對主題 此文章考慮鎖文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04 14:09:00
勾哥抱歉。給你添麻煩了。一個巴掌拍不響。我不會在房版回應他了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7-09-04 14:14:00
就事論事而已 這篇文單純變你們兩個論戰你們站內處理就好....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04 14:23:00
板主,這篇文章只是澄清原意,提到租屋板的部分,頂多是說H的發文是從租屋板的推文延伸出來而已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7-09-04 14:25:00
所以 差不多了 兩邊可以停了....就兩個人意見不合而已似乎也不會有結果....那就先這樣了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04 14:29:00
H在推文帶入我和他在租屋板的糾紛,又無端說要我不能謾罵和人身攻擊,而在你要求他檢舉的時候,他根本說不出哪裡謾罵和人身攻擊呀。你要求甚至警告我,我都能接受,但這樣的警告應該是雙方面的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7-09-04 14:46:00
這主題是由你回 H也答應不回了 所以?結果原PO發文在這裡問完之後,馬上回到租屋板在推文裡點名不是你點名嗎?此文章鎖文 有意見 你站內給他跟我就好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9-04 20:10:00
它板事務此處引戰,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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