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公共基金及管理費的問題

作者: AriesLin (Italy~四星的榮耀!!!)   2017-07-08 17:39:46
小弟目前賣掉一間房子
原先與仲介簽約時在契約上有寫"管理費"為2400元
後來過一陣子管委會有更新全部的電梯
所以之後的繳款單上增加了一筆"公共基金"的費用800元
但是與房仲的契約到期換新約時並未留意到這個部分
因為表單都是沿用之前舊的沒有重新填寫
造成買方今天交屋的時候問我費用怎麼變成3200元?
並且要求我負擔剩餘約2年的公共基金款項(800*24)
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我沒有同意~目前尚無交集
想請問關於這種狀況該怎麼處理?
我能主張管理費和公共基金是二回事嗎?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07-08 17:59:00
可以啊
作者: AriesLin (Italy~四星的榮耀!!!)   2017-07-08 18:58:00
那我堅持使用者付費的立場要求買方自行負擔~在法律上是合理的嗎?因為買方說我不知道有這800元不想繳~就各說各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07-08 19:30:00
你可以自由”主張”你所想要的”立場”,在法律上XD反正管委不會找你要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07-08 22:04:00
管理費和公基金是二回事,但你換約時沒盡到告之義務一萬多塊小錢,有人會為了爭這小錢放棄成交嗎?
作者: AriesLin (Italy~四星的榮耀!!!)   2017-07-08 22:10:00
那麼契約上文字是寫管理費~新增的公共基金是否可不列入?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07-09 09:39:00
買賣房是百千萬,你真的要爭這一萬多塊?
作者: AriesLin (Italy~四星的榮耀!!!)   2017-07-09 11:29:00
我目前疑問不是放在這~千百萬的相對來說買家也是阿XD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07-10 16:00:00
..這種糾紛是可以取消買賣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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