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賣房子產生的增值稅問題

作者: flying527 (Alvin)   2017-07-05 14:29:24
父母親打算把台中家裡的老房子賣掉,
請仲介評估過後試算是增值稅+(某一個稅忘記名字)大概要300W左右
房子是在母親名下,以前已經用過一生一次的自用住宅名義
想請問有何種方式可以節省增值稅呢?
作者: YAYA6655 (YAYA)   2017-07-05 14:34:00
你爸用過了沒?沒用過可以贈給你老子再賣出即可享受一生一次。如果夫妻兩都用過慢慢贈與給沒用過的子女。再賣出也行。
作者: flying527 (Alvin)   2017-07-05 14:38:00
我爸跟我 以及我妹 都沒有用過,但是贈與不是應該也會有贈與稅產生嗎? 還是說相較起來比較划算呢?
作者: apple123773 (逆水)   2017-07-05 14:49:00
夫妻兩個之間沒有贈與稅
作者: KYOLONG ( 給人一次機會)   2017-07-05 15:03:00
一生一屋可用 但是要設籍滿六年
作者: tacada (enlightment)   2017-07-05 17:05:00
請點此網址參考裡面內容 https://goo.gl/5XtH3o應能解答你的問題,裡頭寫的頗詳細,還有操作流程可供參考不過裡頭提到的贈與子女部分不用理會,房地合一後已不適用
作者: weising (weising)   2017-07-06 01:52:00
一樓別害人好嗎...土地增值稅只要土地權利有移轉都要課,不管是贈與買賣還是交換分隔,你以為只有買賣要嗎?而且贈與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受贈人非自住者所以無法以自住稅率辦理
作者: aflan5420 (想飛)   2017-07-06 03:37:00
持有6年用一生一屋,不然就是等繼承免增值稅捐贈給政府也不用增值稅,參考看看
作者: AFP (國文好難)   2017-07-06 12:05:00
土地稅法28-2條: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於再移轉第三人時,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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