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機電空間問題

作者: persons (壯遊)   2017-03-21 09:22:29
請問板上各位
最近看到一間七樓的房子,請房仲介紹時
他提供的資料有特別註明
"本建物主建物內含機電空間,所有權人仍須依原法定用途使用"
我上網查了一下這部分,大概知道這是建商鑽法律漏洞的方式
但房仲後來提供"地政事務所建物測量結果圖"資料
主要用途寫"機電空間,集合住宅"
但我從圖面資料上,房子的平面圖卻只有標註陽台,雨遮,第七層 (示意圖如下)
陽台
作者: mimix1986 (努力~)   2017-03-21 09:57:00
機電空間應該是在1樓 竹北有一棟有類似的情況 樓上基本上不能做為住宅用途 所以多的那一房是用加蓋名義格的
作者: persons (壯遊)   2017-03-21 10:16:00
謝謝樓上的解釋再請教一下,用加蓋的方式把室內面積延伸到機電空間的上方,這算不算是違法
作者: mimix1986 (努力~)   2017-03-21 12:15:00
當然算違法 就跟夾層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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