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合約標明現況交屋是否有法律規範。

作者: boy77224 (Mio)   2016-09-01 21:24:18
這個月在高雄買了一間中古屋,
當初看房子時,有注意到廁所旁有壁癌狀況,
買賣當天斡旋時,屋主也要求不想處理壁癌狀況,
仲介店長進來轉達賣方要求以現況交屋,
我方認為一開始有打算把廁所擴大,
所以壁癌部分勢必會一起處裡,就接受了這要求。
但事後請水電師傅評估房子修繕時,
師傅告知房子正面多處滲水,
1F廚房水槽排水管也滲水導致地板也有問題,
再加上天花板也滲水,這些屋況當初房仲並未清楚告知,
且合約上記載的屋況評估單只清楚寫著2樓後方有壁癌,
,針對漏水部分都並未勾選。
現在我們找房仲與賣方協調,
但房仲店長都以強硬的態度表明合約寫著"現況交屋"
賣方已經不需要再負責任了,雖然賣方還是請仲介合作的水電師傅
做了一次評估,評估處理價錢需要9萬,但這樣的價錢也僅是做打針處理,
幾年後還是需要面對一樣的問題,且賣方也只願意負責5萬,其餘要我方自行解決。
現在合約已走到一半,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想請問各位前輩是否有遇到類似的狀況,
以及該如何處理才是最妥當的。
作者: foone (請問甚麼)   2016-09-01 22:01:00
告對方詐欺
作者: zeroxod (開心過好每一天)   2016-09-01 21:28:00
....現況交屋,不懂? 貨品既出,概不退還。懂?
作者: beja (迪恩林)   2016-09-01 22:35:00
目前看到的大部分是敗訴,所以再協商看看吧
作者: Koushuikuei (Kou-Shui-Pang-Mei)   2016-09-02 00:13:00
我怎麼印象是 因對方與房仲涉及隱瞞 所以你站得住腳
作者: ab1090714 (Garfield)   2016-09-02 02:45:00
現況交屋是否等於免除瑕疵擔保責任尚有疑義,此先敘明就算解釋為免除瑕疵擔保責任,但依民法之規定,若有先免除瑕疵擔保責任的約定但是故意不告知有瑕疵者無效去找消保官台北地方法院102訴618,參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