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買賣需附無違章證明 北市違建走入歷史

作者: sheng612 (無聊的人)   2016-08-29 17:15:13
台北市走在路上,
先以外觀就能明顯看到的,
基本上舊公寓通通都有違建,
沒有例外,
如果你家完全沒有,
基本上大概就是廢墟吧!!!
頂加會被拆是因為目標太大,
目標比較小的滿街都是,
認為自己家沒有的去看一下法規,
新大樓相對比較少,
再來如果連室內都抓的話,
大概就通通有了,
跟仲介看房,
公共空間圍起來變專用的一堆,
欄杆雨遮凸出去的也一堆,
豪華氣派的一樓門廳很可能是車位,
然後更麻煩的是,
天龍國以外的更誇張,
透天長高變大的多的是.
再加上地目跟用途不符的,
還有私有地被拿去當既成道路.
內湖一堆"超豪華"有高級浴室跟休息室的廠房辦公室,
這麼豪華又顯眼大辣辣的擺在那邊,
你政府不拆,拆我家三四十年小公寓???
※ 引述《sospeter (預測未來)》之銘言:
: 2.其實台北市真正適用這項辦法的,根本沒幾戶
: 3.經過一年的統計,真正有落實的戶數更是少數中的少數
: 4.已有議員質疑圖利建築師,因為從頭到尾只有他們最爽
: 5.試辦2年,但因擾民又成效不彰,市府已考慮明年不續辦
: 結論:
: 其實也沒差,台灣9成房子都有違建
: 但幾十年來還沒聽說,那個人因為查違建,敢破你家門進屋的
: ※ 引述《gadacha (卡打車)》之銘言:
: : (請勿轉載非新聞網站之新聞,否則視為廣告處理,內文須包含新聞作者及日期)
: : (如連結太長,請愛用https://goo.gl/縮網址)
: : 內文:
: : 北市府規定9月1日起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物,未來轉手時要附建築師出具的無違章建築證明
: : 。中信房屋副總經理劉天仁表示,新「處理措施」將讓台北的違建逐漸走入歷史,重現美
: : 麗市容。
: : 為了遏止台北市的違章建築,北市府日前訂定「台北市政府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
: : ,凡在今年9月1日起領得使用執照的建物,未來第一次登記或進行買賣、贈與、信託等所
: : 有權移轉時,必須檢附建築師出具的3個月內無違章建築證明。
: : 「處理措施」所列違章建築包括陽台外牆拆除外推、陽台加窗或欄柵式防盜窗(防墜設施
: : 除外)、夾層違章建築、水平或垂直增建的違章建築,以及約定專用的露台違章建築。
: : 北市府建管處表示,「處理措施」實施後,買賣房屋若沒有檢附建築師出具的無違建證明
: : 書,地政機關需在登記完畢 1日內通報都發局,都發局將於14天內至現場查案開立處分書
: : ,並將副本轉給違建科執行,違建科會在3至6個月內拆除完畢。
: : 劉天仁認為,要徹底根除北市違建,先要遏止新增違建,而「處理措施」直接從違建的源
: : 頭下手,確保在9月1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物不再出現違建,隨後北市府就能著手處理舊
: : 違建,一旦舊屋改建同樣適用「處理措施」,可預見未來違章建築將在北市成為絕響。
: : 劉天仁說,「處理措施」適用於9月1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物,但仍會影響中古二手成屋
: : 市場,因為買方未來勢必會開始重視房屋是否有違建,違建將不再被視為附加價值,違建
: : 越大越可能成為「房市毒藥」。
: : 全國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張瀞勻分析,北市府遏止新違建的措施除了直接了斷「新增違建」
: : ,此舉一出,將對各縣市的違建產生嚇阻,未來北市新成屋將難再出現有安全疑慮的違章
: : 建築,而隔間3 間以上並有公共危險之虞的中古屋物件因即報即拆,價格也將打回原形。
: : 連結:
: : http://house.udn.com/house/story/5886/1148541
: : 其他:這會影響到北市的房價嗎
: : 全國會跟著施行嗎
: : 會不會有解套方法呢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6-08-29 18:08:00
只能拆別人,不能拆我家
作者: cecille (BE without you)   2016-08-29 18:10:00
又沒說要拆 ,只是否不准你買賣而已怎麼多個“否” …等你想賣卻賣不掉時 ,就會自己拆了個人覺得是推動重劃區房價不墜的高招 ,因為不會有人想要去買舊房了
作者: room308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2016-08-29 18:13:00
「只」有不准買賣,但若是溯及既往也是翻天覆地要鬧革命很多所謂的「違建」包含二工,整棟陽台外推喔讓你想賣的時候要拆都不知道能如何拆起....當初我就說,像柯P訂個起始日,向後生效是個做法至少先想辦法阻斷新違建產生、舊違建就只能靠時間流逝...但一年下來,似乎連新違建的嚇阻都效果不彰這種情況下還談去動舊違建,根本天方夜譚...
作者: BlueSatan (...￾  )   2016-08-29 18:36:00
因為違建的定義從來都沒有正確的討論,才會有這些鳥事哪些會影響安全或公共安全的,一定要移除的違建...哪些只是簡單的客變,不影響主體結構人民可以自行其事的這些定義都不清不處,就一干子打翻一條船通通說違建你叫人民怎麼信服這樣的法律跟規定??如果照現行違建的定義去搞,連政府自己大概都一堆要拆了哪有只許州官放火的道理?
作者: cca1109   2016-08-29 22:58:00
都拆阿 誰違法就拆誰 老師沒教妳不能主張不法之平等?沒違反公共安全是你定義? 法規制定其來有自 不爽打釋憲阿
作者: sheng612 (無聊的人)   2016-08-29 23:10:00
都拆...目前90%以上的鐵窗都是違建
作者: BlueSatan (...￾  )   2016-08-30 23:39:00
哈哈,又一個只用鍵盤思考的人,都拆這種話也說得出來我終於了解古時候為何會有紙上談兵然後大敗的故事~~違建的定義早就過時了,政府為何不敢開誠佈公的討論符合台灣需求的違建定義?老是用歷史共業來搞人民也無奈
作者: LsugerI (嗯哼)   2016-08-31 11:23:00
現在新房子二工的還是一堆 那其實也都是違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