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是為了「結婚」的剛性需求開始看房
從一個完全小白開始看文接觸
房價預期下跌跟房子難賣的預期心裡是有的
當然也是有看到距離工作地點近的可出手房子
接觸過程中對房仲的「斡旋」跟「沒邏輯」的話術感到不解
第一
廣告打說開價就是隔壁的成交價
初看後說明需要整理改格局
房仲說屋主也有自覺
先口頭開了個比實價低200W的價錢
房仲先說可以試試看
第二次約出來
結果就帶了一個油條來
說開低200W是芭樂票
要就下斡低80W
怪咧
要買行情價還需要這麼費工喔
談話中就不時來個有人要看屋的老套劇本
當下拒絕後下午電話來說有人低100W下斡
不鳥它
現在還在廣告開價就是隔壁的成交價
第二間
差不多位置的3X年屋屋主自己整理過
屋況不錯能直接入住
來看房子的人數真的不少
專約房仲死踩價錢
也就不了了之
期間也是打來說有人出價很接近屋主理想了
房子很熱門很多人看
要不要下斡來談
我覺的奇怪的是
我表明我的預算就在那邊
你不去追那個出價接近的
來找我幹麻
邏輯完全不通阿
結果也是現在還在賣
第三
查完資料知道「斡旋」是房仲自己弄出來的制度
這有法律依據嗎
為什麼我必須「下斡旋」給你一筆錢存到你公司帳戶
你才能說代表有誠意跟不是亂出價有依據能約屋主
我都親自來要跟你談價簽約了還叫沒誠意
很怪耶
另外又說「斡旋」是在房仲公司兩個小房間
要房仲當傳聲筒來談價
奇怪捏
買家跟賣家面對面談價是會礙著什麼了
第四
有屋主說被房仲弄煩了才簽專約
又說專約到期後好像3個月還多久不能賣給代看過的人及它N等親
這我又覺的怪了
這份專約是有「法令」依據嗎
還是就跟之前的租賃契約一樣
各版本不統一反正簽名就有「契約」的法律效力
那這個「專約」看來也是一個不合理的「綁屋主」契約而已阿
還是我有見解錯誤
最後我還是要說
看房子實在很累
炒房的去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