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雙北地價稅 同價不同稅?

作者: chenyens (布雷帝)   2016-08-05 22:25:00
內文:
「平均地權」是國父孫中山先生的重要主張之一,為達「地盡其利」與「地利共享」之最
終目的,以照價徵稅與漲價歸公為主要手段,其中,照價徵稅則是依照地主自行申報之地
價,課徵累進地價稅,所以今天我們就來談談隨著時間與空間的遷移,目前累進地價稅有
那些問題。
我國地價稅採累進稅率,是為了要符合量能課稅原則,擁有較多財產的人,繳較多的稅,
促進土地使用效率,遏止土地炒作,可避免土地成為投資的標的物。
各縣市自己的地價稅自己課,累進難度高
依照土地法第15條「地價稅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
額計徵之。」簡單的說,土地所有人同時在不同縣市擁有多筆土地,是分別被各地方政府
課稅的,並不會全部加總在一起,被課徵累進稅率,這是地價累進稅率的第一個問題。
同價不同稅,縣市間的不公平
談到地價稅的累進稅率,就一定會講到「累進起點地價」,因為這是地價稅開始累進課徵
的基準,換言之,地價總額若未超過基準,則適用基本稅率,反之,若超過此基準,則適
用累進稅率。
累進起點地價:依各縣市土地 7 公畝(700 平方公尺)的平均地價為準。(不包括工業用
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各縣市累進起點地價均不相同)
一般用地的地價稅=課稅地價× 稅率-累進差額
若以公告地價4,000萬元的土地為例,位於台北市只需繳40萬元地價稅,而相鄰的新北市
卻需要繳58萬7,250元的地價稅,縣市間同價不同稅的不公平,是地價累進稅率的第二個
問題。
台北市:4000萬元× 1% = 40萬元
新北市:4000萬元×2.5%-41萬2,750元 = 58萬7,250元
※公式來源:財政部
台灣的房地產稅制,初建時立意良善,但隨著時間與空間演變,許多制度設計已不合時宜
,導致現今諸多扭曲、不合理、不公平的現象,因此房地產稅制檢討實在不宜再推三宕四
,也唯有健全的房地產稅制,台灣房地產價格才可能穩定、不暴漲暴跌,地方財政充裕,
落實地方自治。
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roperty/20160805/922508/
其他:
有趣的現象
現在各種房屋稅.地價稅新聞都狂討論
似乎漲了都很在意
作者: utwosf (風少)   2016-08-05 23:42:00
我們社區前後不同路名,同社區繳的地價稅及房屋稅卻不同!
作者: fairyofmoon (工作 是 為了 不工作)   2016-08-07 22:34:00
這零頭 有錢人沒在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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