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買屋合約糾紛處理問題

作者: cloudei (cloudei)   2016-06-24 02:27:50
上週六媽媽在房仲業者的鼓吹下簽約買房,因為整個流程快的讓人結舌,下午三點約看房,之後來電詢問媽媽意願及價錢後,五點通知屋主同意價錢並鼓吹媽媽簽約,六點簽約。
於是看屋到簽約只花三個小時完成。簽約前當時媽媽表示房子是買給兒子,要等兒子看房後再決定,當時房仲給予兩個建議:
1. 屋主今日同意這個價錢,現在不定下來改天談就不是這個價錢。
2.先簽約之後兒子再看房就好。
於是媽媽選擇2(唉)
事後媽媽冷靜後反悔,但該簽的都簽了,不該簽的也簽了,訂金也付了…
而對合約我有以下疑問
1.是否有所謂審閱期五天?(網路查詢法規是針對業者對消費者才有審閱期;並非適用屋主對買者)有向房仲提五天審閱期但他說這個無效
2.簽約時並非屋主本人來簽約,而是由女兒代理,但沒有代理授權書。而是另外給我媽媽簽署同意非屋主本人簽約及同意授權書後補的約,請問這是否有效呢?
後來向房仲提解約,房仲說沒空屋主也很忙,幾小時後突然打來要約解約時間,跟當初簽約時一樣催促,事後了解才知道有另外買家要跟屋主簽約,不解約他們無法簽約。甚至說直接送合約到家裡來簽(解約屋主不用在場嗎?),還強硬表示屋主一定要沒收訂金而1%他也一定要收
於是我們提出解約要有三方(我們、屋主、房仲)在場,房仲表示就算屋主在場也改變不了要賠償訂金及服務費的事
對於訂金我們願意賠畢竟是我們毀約,但是1%的服務費實在是…不想付…因為對於房仲的整個簽約流程實在很OX…
因媽媽一時衝動事後又很後悔…出發點又是為兒女買房不忍責怪,只希望能快點解決呀(嘆)
作者: angela5566   2016-06-24 02:51:00
買房還是不要衝動.簽了合約很難改審閱期是指簽約前---契約書攜回審閱
作者: reuao1110 (念)   2016-06-24 07:14:00
想請教原PO的是..你的房仲除了態度以外 還做錯什麼嗎??看起來除了最後退錢 及 態度上讓您覺得不舒服似乎也沒有什麼立場站不住腳..但因為您的敘述會讓我感覺好像遇到詐騙集團了XD...因為我現在也在做房仲...因此也想了解怎麼樣做才能讓雙方都滿意...並非是嗆原PO..別誤會
作者: magnetar (科科)   2016-06-24 07:19:00
審閱期是指跟建商買屋喔 內政部有定型化契約 跟房仲沒
作者: cloudei (cloudei)   2016-06-24 12:35:00
目前正與房仲協商解決中,所提之問題已大致清楚明白,謝謝。
作者: yulhuang   2016-06-24 13:04:00
最後結果怎樣可以分享嗎?定金你們是付一成嗎?全數沒收還是有酌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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