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斡旋見面談沒談成小弟我也有經驗
客人要買市區公寓300萬內好出租的
當時斡旋一間苓雅區的公寓4F頂加
屋主底價300萬 斡旋280萬見面談
結果到現場談了兩個小時
到最後雙方見面客人從280加到289
屋主底價從300變成312實拿(強迫買方買下留下來的家具電)
屋主說我當初就是覺得這棟房子有價值才買他的
不然你以為我理智線斷掉嗎?
總之要買我房子就是要連我的家具電都買下來
當下聽到真的超火
哪有強迫人家花十幾萬買下那些看起來沒多少錢的垃圾
當下我直接當著屋主的面跟我買方說
我們離開 斡旋我退給你 不要談了
我再帶你去看其他的房子
店長傻眼 同事傻眼 屋主傻眼
現在那棟房子還放在那邊而且底價變成275含4%服務費
屋主還回來要同事問我那客人還要不要買
不過客人我早就幫他買到了更好的坪數大5坪價格290萬一樣4F頂加的了
屋主還是繼續等下一個理智線斷掉的買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