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住公寓不能養寵物?王育敏提案刪除

作者: LPOAVNE (Mirabelle)   2016-03-12 00:29:10
內文:2015-03-13 16:1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國民黨籍立委王育敏今(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由於養寵物的
人數不斷增加,已提案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刪除可規約禁養寵物的相關規定,內政部
營建署也表示贊成本項修法。
國民黨籍立委王育敏今日表示,由於養寵物的人數不斷增加,已提案刪除可規約禁養寵物
的相關規定。(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國民黨籍立委王育敏今日表示,由於養寵物的人數不斷增加,已提案刪除可規約禁養寵物
的相關規定。(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現行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雖有規定;「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
共安全。」,但同時,卻也有但書說,「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但隨著越
來越多人都有飼養寵物,現行規定已造成許多飼主的困擾,甚至要被迫棄養。
對此,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育敏在今日上午表示,現行規定已嚴重妨礙寵物的生存權,也
違反了動物保護法的精神,因此提案修法,刪除可規約禁養寵物的相關規定。關懷生命協
會的理事湯宜之也表示,自己就曾接獲求助,有不少社區管委會不但會施壓飼主,甚至還
張貼恐嚇公告。
此外,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科長楊哲維也表示,有些社區管委會沒有開會決議就直接要求、
貼出公告禁止,但依現行法而言,管委會其實沒有這樣的權利,因此營建署也贊成刪除該
項規定。
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55984
其他:為何公權力要介入私人財產之使用,公寓大廈部分空間本屬所有住戶之財產,
為何政府可以立法規定住戶得如何使用(或不得如何規定),而不是交給財產所有人投票表決
到底誰才是弱勢!?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3-12 00:30:00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就霸王條款
作者: HTTRE (TRE)   2016-03-12 00:34:00
可以表決,我住的地方原本要規定不得租跟八大行業,改天也表決不可租給有小孩的。
作者: Iamjkc (萬年死會)   2016-03-12 00:41:00
表決不能住超過70歲的 死了我會怕 或是表決自殺他殺的屋主 要賠償全體住戶 XD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6-03-12 02:39:00
搬進去以前就有規定不能養你還硬要住這樣很機車...既然養寵物的人越來越多這種投票可以決定的東西一定最後會有自動表決可以養寵物的友善寵物社區....物以類聚就好
作者: wowo55 (55cat)   2016-03-12 03:59:00
只要沒臭味沒叫聲,憑什麼限制?有叫聲有臭味擾人的某些人類才該限制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3-12 07:14:00
有時候會想 管委會可以有多大程度的權利?如果某人有整棟過半數的單位 完全掌控管委會 規定每戶每個月繳100萬管理費 這樣要怎麼處理?
作者: mnvcxz (ya)   2016-03-12 07:20:00
!
作者: turgnev   2016-03-12 10:00:00
呵呵!
作者: osioli (和平奮鬥愛動物)   2016-03-12 10:10:00
人類就是這樣了不起
作者: leotompp (不哩皮)   2016-03-12 10:27:00
養寵物可以阿~~月繳3000清潔費就好 免的故意屎尿不清
作者: dferww55   2016-03-12 10:50:00
噓樓上,你說的風險只有狗,不是所有寵物都會帶外出
作者: leotompp (不哩皮)   2016-03-12 11:00:00
我真的只想到狗@@ 但不用外出阿...他多養幾隻故意不清
作者: dferww55   2016-03-12 11:12:00
那也是在他家,臭味飄到你家再說吧,你舉這例子佔所有養寵物的人幾趴?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3-12 12:09:00
養小孩的才恐怖
作者: LDTILA (心在全世界)   2016-03-12 13:12:00
樓上 是不會教小孩的才恐怖...5歲就會幹來幹去
作者: mnvcxz (ya)   2016-03-12 13:51:00
推樓上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6-03-12 14:47:00
這對自己有養寵物的屋主是好事 不影響出租房東 怕被別人寵物吵的有其他方式可以投訴 是還好
作者: linzero (【林】)   2016-03-12 19:08:00
只是目標清楚才被禁,就是欺負明卻又弱勢的。不然通風口傳菸味問題哪個社區沒有,但抓不到也無法定吸菸者不得入住。有的養寵物不叫,若有味道也沒跑出家門,就算出門大小便也不在社區,這樣是妨礙到誰?結果為了方便就直接禁那對吸菸者怎麼不比照辦理?
作者: woini (隔壁老王)   2016-03-12 21:21:00
養小三呢?這更嚴重不禁止?
作者: ziponer (秋思化刃)   2016-03-12 22:16:00
真的養小孩比較吵,而且可以吵好幾年
作者: todder (關關)   2016-03-13 00:27:00
寵物要是蛇呢 老鼠 還是螞蟻呢 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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