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綠委提租屋專法 房東挫咧等

作者: bebehome (bebehome)   2016-03-09 10:17:59
我是有一間房的房東+自己也正在租屋的房客
※ 引述《golover (再見我的愛)》之銘言:
: 綠委提租屋專法 房東挫咧等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309000046-260202
: 2016年03月09日 04:10
: 記者郭建志/台北報導
: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昨(8)日通過周五(11日)院會議程,其中民進黨立委李應元所提的
: 租屋專法可望付委審查。草案明訂,房東在租約到期後,若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房客續
若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房客續租
租約到後
我三姨媽的哥哥的老婆想要住三個月,很正當吧?
隔壁老王租金開得比較高,我想租給價錢高的,也算正當理由吧?
最差,我不想租了,我想賣人,哪裡不正當了?
這根本有講跟沒講一樣。
: 租,也不能將積欠房租的中低收入戶趕走,也須在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漲幅在4%以上
: 時才能漲租,否則可罰20萬元。
這也一樣,不漲租,換一份租約就好,阿不然我租給別人。
優先續租?回到上一題...
: 準總統蔡英文選前就承諾,執政後將制定租屋專法,房東的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租
: 金所得也要課稅,盼活絡租屋市場。而李應元提出的「自用房屋租賃法草案」可望於周五
: 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 李應元強調,他的版本較站在房客立場思考,要保護的是「自己或其配偶、子女在當地30
: 公里以內沒有房屋者」,納管的則是「自用住宅之租賃,不包含商業租賃」。他藉此盼拋
: 磚引玉,未來若有黨團或其他版本,可在初審時交流意見。
: 租房屋最重要的就在租金,草案明訂,房東若想調漲租金,必須「CPI在過去一段時間漲
: 幅逾4%」才行,且租金漲幅不得超過CPI,反之當CPI下降,房客可請求按比例調降房租
: ,而房客的租金減免請求權不得預先拋棄,違者可開罰2萬至20萬元。
: 在稅捐方面,草案明訂房屋應繳納的稅捐都須由房東負擔,不得要求或與房客約定,透過
: 「租金減少、不得設籍或不得申請住宅補貼」等方式規避繳稅,否則最高可罰20萬元。
: 在租賃條件上,李應元說,房屋出租時不得設置性別、年齡、職業等非必要之條件。當租
不得設置性別、年齡、職業等非必要之條件。
幹你媽的大學旁隔間套要井噴了,只要有正妹入住,隔壁間馬上肥宅要租多出1000/月!
......
怎麼可能?洗洗睡吧-.-||
: 賃契約成立後,房東、房客須在30日內,將契約等文件向內政部「申報登錄租賃房屋及租
: 金」資訊,並由政府提供公開查詢,違者將可開罰3萬至15萬元。
這唯一可能執行,不過你覺得房東摸摸鼻子會付這條錢嗎?
全台租金上漲。
: 當租約到期,草案明訂,房客可以請求房東更新契約期限,延長租期最多2年,也就是若
: 房客無不正當行為,房東若沒有自己使用的需要,或沒有其他「正當事由」,就必須給予
: 房客延租。
: 另為保護弱勢,房客若因不可歸責於己的原因而積欠房租兩個月,且符合中低收入戶標準
: ,房東不得解約,但可向內政部申請由住宅基金代付租金,若房東將中低收入戶房客趕出
: 租屋,將會被開罰5萬至30萬元。
到時候就是充斥一堆人頭中低收入戶,台灣的中低收入戶超值錢...
舉個例子,找個已有地方住的中低收入家庭合作,打份租約,分一個人頭掛我戶籍
,我的戶籍就遷到我爸媽那去,之後每個月領住宅基金,收到的錢....就一人一半好了
莫名其妙政府又要發錢給我。(更不要說一堆不領薪水不報稅的真老闆都是中低收入戶...)
: (工商時報)
: 慘,投資客越套越大,賣不出去要租也很麻煩了!壞消息接二連三
你是認真的嗎?
我看到這條新聞,唯一的感覺就是立委作秀而已...
作者: fox999 (fox)   2016-03-09 10:20:00
也對 反正房東不痛 那就趕快通過吧wwwwww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6-03-09 10:20:00
看他打的心得感想,太淺了,以為這法通過就天下太平
作者: C13H16ClNO (3955 老地方見)   2016-03-09 10:26:00
對既有立租約的 是打算拿什麼在續約時漲房租?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6-03-09 10:27:00
沒錯 一堆漏洞 房東都可以自由鑽 那就不要擋 快點通過吧~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03-09 10:35:00
那就是鼓勵買房阿
作者: liago (liago)   2016-03-09 10:41:00
這法律 很難實行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6-03-09 10:42:00
房蟲們加油!相信這些政策都不會影響你們的,繼續炒房大賺錢,就像以前一樣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6-03-09 10:57:00
那就趕快通過吧XDD
作者: dollarshih (她來聽我的演唱會)   2016-03-09 11:09:00
xddd
作者: drmfs01 (red)   2016-03-09 11:15:00
合不合理應該是法官說的算 so 篩選會更嚴格 XD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6-03-09 11:22:00
翻譯:立法打到別人都可以 打到我房東就是亂立法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6-03-09 11:22:00
收回合不合理可以具體認定 三七五租約一堆判決土地法相關判決也很多 這根本不是新梗
作者: LionsWang (獅子王)   2016-03-09 11:36:00
我覺得怎麼立法還是其次,能不能直接保送房客勝訴呢?如果又要房客去告才有,豈不是又爽到房東?房客已是弱勢,怎麼可能勞民傷財去告房東,萬一告輸?
作者: birdpon (獨釣寒江雪)   2016-03-09 11:43:00
推這篇。一堆腦殘鄉民和立法委員唱雙簧!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6-03-09 12:00:00
想也知道不會過 作秀新聞還有人當真 XD
作者: amury (快馬加鞭)   2016-03-09 12:26:00
哈哈哈 當初也有人說 奢侈稅不會過、房地合一不會過 c
作者: shonbn   2016-03-09 12:40:00
不會過對立委才好 又有材料了 我猜是會過 違建也有法管啊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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