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新竹晴x匯出了什麼事嗎?住戶掛「冤」字

作者: mooto (退出會比較好, 就退出)   2016-03-08 23:17:59
豐邑建設晴空匯8米帶狀開放空間聲明稿
有關豐邑晴空匯社區後方八米救災動線實屬開放空間,但鄰地居民與有心人士強指本帶狀
空間為8米計畫道路,並強行開放汽機車通行,造成人車爭道,晴空匯數百戶居民財產性
命安全堪慮,與豐邑建設蒙受不實指控商譽受損,為維護住戶與公司權益,特此聲明:
一、本案八米救災動線確屬社區之法定空地,並非計畫道路:
1. 本公司自規劃設計本社區建案起,至將都市設計審議報告書送交新竹市政府核定之各
階段,均明確認定該八米帶狀式開放空間專供交通緊急出入用,按開放空間之目的是供民
眾做休憩使用,不是供汽機車道路使用,唯有在緊急救災之前題下,始供交通緊急出入用
。此外,新竹市政府之細部計畫書圖示亦明確載明該救災動線係專供「交通緊急出入」用

2. 又據內政部營建署104年11月23日營署都字第1040075558號函所示,亦明認該八米救災
動線應屬法定空間,非屬計畫道路,請新竹市政府「查明依法妥處」。
3. 至於開放空間獎勵實依程序合法申請,且建築技術規則第283條,對於開放空間除有明
確定義外,並規定「基地內供車輛出入之車道部分,不計入開放空間」,而本案經新竹市
政府審查通過且認定為開放空間,足證明該8米帶狀開放空間,應為基於都市防災及公共
安全角度設置之交通緊急出入用通道。絕非一般道路。
4. 此外,該八米救災動線周圍亦未劃定建築線,實非屬道路,甚為明確。
二、對於新竹市政府之違法不當行為,本公司將尋求法律途徑救濟:
本案8米救災動線係位在私人所有土地上之法定空間,並非計畫道路,新竹市政府以擴大
解釋之方式,認為該八米救災動線可供日常汽、機車通行,把救災動線視同一般道路之使
用,進而執行拆除行為,讓晴空匯社區暴露無防衛情況下,不僅與內政部營建署之認定結
果相違背,更是嚴重侵害憲法所保障人民財產權,顯屬違法,並應負國家賠償責任,本公
司將尋求相關法律途徑救濟,以維護社區住戶應有之權益。
三、對於社區出入安全之維護,本公司將加強防制措施:
就鄰地之汽機車強行通行等情形,本公司已於社區西側通道增設三處定點哨,派駐24小時
長駐之社區保全人員巡邏,及加增四處高解析度之監視器,如有不法違反者,本公司將採
取相關法律行動。
作者: nakata7   2016-03-08 23:23:00
作者: TokyoHard (東京難)   2016-03-08 23:26:00
8米帶狀道路供汽機車通行及緊急防災
作者: hohohuang (懷念的季節)   2016-03-08 23:43:00
第283條 基地內供車輛出入之車道部分,不計入開放空間
作者: endlesswaltz (This is 18% !!!)   2016-03-08 23:43:00
本是同根生 叫喬柯維奇喬一喬就好了咩
作者: hohohuang (懷念的季節)   2016-03-08 23:47:00
要鄰居的開放空間當自己平常出入的車道也太扯了點
作者: nakata7   2016-03-08 23:53:00
建商的聲明還是中立一點看吧,盡信書不如無書
作者: hermit777 (江邊青峰雲煙)   2016-03-08 23:53:00
一般中央單位不會對個案有那麼明確的認定,聲明的第一條第2項就感覺很怪
作者: nakata7   2016-03-08 23:58:00
我才不會信建商的說明,他們錯了只會說遺憾與認知不同,拍拍屁股走人。但政府機關是有公權力執行很多事的,他們怕犯錯怕的很,一旦行政有錯就有罪或彈劾記過之類的,此時市政府的說明才值得相信吧我還沒聽過消防通道只有緊急才能使用,平常要堵起來,用邏輯想也知道沒道理!真正緊急時,哪有時間讓你移除障礙再通行?!
作者: alongalone (沿著孤單的路)   2016-03-09 00:04:00
記得之前有個建案也是一樣的問題上新聞
作者: zhi5566 (協志 5566 最棒)   2016-03-09 01:04:00
建商風評不相信 出事了怪誰 在買啊 快去告建商啊
作者: zebirlin (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6-03-09 01:19:00
黑心建商穩屎的...住戶集體跟建商求償才是正解
作者: MrEric (Hey)   2016-03-09 01:26:00
所以意思是花大筆錢買公共道路??
作者: oscar721 (有小公主就夠了)   2016-03-09 10:43:00
最後就算證明是建商的錯也是會被拖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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