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現在租房子 要簽「官版租約」保障才夠

作者: tx50xyz (想要好的房貸利率)   2015-10-27 09:34:12
我看了很多人的回文內容,
我很支持照政府的租約版本。
房東因該就要讓房客報稅,
但只可惜,政府大家都知道橫向單位一定互踢皮球,
例如:
房東最怕的是房客未按約繳房租,又未能正常解約,
又把房子搞壞的問題。
房客最怕房東設備損壞不處理。
政府要求房客要報稅,
而企業報稅是以扣除成本後的收入來繳稅,或是小本生意20萬內免稅。
那房子租金呢??
房客報稅,那房東要怎麼扣成本呢?房子也要修膳,還有房子取得成本(買房),
企業可提報每年的固資折價,那房子所有權房東為何不行?
又房客欠繳二個月房租時,未正常解約時,可以立即報案進屋嗎??答案是不行的。
內政部說那是要修法的,只是他們只提供參考版本。
規定由內政部提案,但稅金扣成本是財政部在管,
消基會認定雙方定的合約,可不照內政部版也行,目前內政部說只是提供參考用。
那就算提出的案子有人會照內政部的方式做嗎?
完全是不合理也不合各單位的說法,最後會不會不了了之或是他提的完全沒人要用
所以我想的是沒有一個雙方的權立平衡點的合約或規定,一定會沒人要用。
就算現在內政部要提新的租房契約版本,我只能說年底前所提的都只是參考用,
因為還有很多法規要調整與修法,才會政府收到稅金、房東不怕惡房客、
房客不怕房東不修膳,大家都是贏家,但不可能會在明年年初上路的,
如果明年年初上路的規範那是大家都不會用的版本。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5-10-27 10:14:00
房東報的不是所得稅嗎? 能扣的不是營業稅嗎?除非你成立物業管理公司出租,不然營業稅與你無關吧報的是個人所得因為出租不動產的收益部分房客能抵的也是房屋租金扣抵所得的部分一切合法的話,未來物業管理公司應該會變成主流房東只將空屋租給物管,物管負責家具與設備修繕以及房客的招租....能租多少錢是物管的本事
作者: hcwang1126 (王小胖)   2015-10-27 10:35:00
定型化以前就有 沒專法就垃圾 國外經驗一堆房東所得稅的累進超high很多人沒當過合法房東也不關心這塊
作者: Tywang (..........E)   2015-10-27 10:40:00
房客要報稅,房東不是只需報租金收入的57%?43%不就是修繕費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5-10-27 12:01:00
還有房屋稅
作者: celloboy (今夜的心獻給蕭邦)   2015-10-27 12:07:00
對房東來說,繳稅有繳稅的好、不繳稅有不繳稅的好不繳稅的好,省略。若繳稅,就把租約公證,公證後的租約可做執行名義。欠租、不搬遷、違反租約規定者(寵物、菸)可以執行,管理成本、風險都大幅降低。簡單說,房客會懷念凡事隨隨便便的年代。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5-10-27 13:20:00
這個定型化契約是規定企業經營者, 用消保法管.民法. 租賃專法政府也不修,不管
作者: hcwang1126 (王小胖)   2015-10-27 13:53:00
現在投報沒算所得稅就超低 算下去會很開心你也知道43%是成本 三房的鄉下房子一個月收15000全室油漆一下就多少...崔媽媽代管也不要求報稅 因為他們是希望增加供給不是不要報 可是個人收得稅和法人不同 合理嗎?繳了稅 保障在那? 沒 自己上法院讓房東合法有賺到錢 才會有稅收什麼改套 增加投報 那合法嗎?
作者: Achillies (Achillies)   2015-10-28 02:39:00
租賃所得的確可扣除43%為成本費用,以57%為收入,另外只要出租3間房子以上就可能被認定為職業房東,還有營業稅的部分,當然也可成立公司按17%單一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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