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買房~
今天銀行打電話來通知說~
建商已將屋子轉到我名下~
然後通知我要把貸款撥給建商~
可是之前驗屋時~地下室的停車場還未完工~
所以驗屋時的單子只有房子的部份~
所以我當下跟銀行說我想看完地下室再把貸款撥過去~
可能是因為之前跟建商還有銀行貸款交涉時我長輩在場~
所以銀行跟建商就轉跟我長輩交涉~
可能因為電話沒接到還是怎樣~
總之我後來沒有再接到電話也沒有表示同意~
但因為銀行建商跟我長輩交涉後長輩同意撥款(因為當下電話聯絡不到我)~
但重點是~
房子跟貸款是我的名字~
實際上錢也是我付的~
長輩無出錢只是過程中幫忙交涉~
我也沒有簽任合委任書/代理書之類的讓我長輩代我處理貸款~
總之~這筆房貸就在我沒同意的情況撥給建商了~
請問這中間有沒有什麼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