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房地合一沒告訴您的事(一)自用與學區

作者: smiledoremi (Doremi)   2015-07-15 15:24:46
本文同時發表於小廖的個人BLOG:
http://saletwhouse.blogspot.tw/2015/07/blog-post_15.html
(有圖好讀版,歡迎支持)
各位親愛的朋友大家好,我是21世紀桃園寶慶加盟店的小廖,
參加完PTT版聚後,發現大部分的朋友對明年即將上路的房地合一稅,
都已有初步的了解(畢竟板上臥虎藏龍,大家都會做功課),
如果您還是不了解房地合一稅與舊制的差別,小廖有做了一張簡表,歡迎參考。
http://i.imgur.com/ocjn5Em.jpg (歡迎轉貼)
BUT,人生最重要的就是這個BUT,
大家一定都還是會對房地合一有些疑問,
或著是條文的細目有看沒有懂,
也因此幾位客戶有向小廖提到:
『小廖,房地合一稅實施後,會不會影響我!?甚麼是我要注意的啊!?』
也催生了我起手撰寫『房地合一沒告訴您的事』這一系列剖析文章的想法。
今天第一篇,我想要談的是關於自用住宅免稅條件與對學區影響。
前情提要、自用住宅的條件與條文出處:
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的奢侈稅)與房地合一稅實行之前,自用住宅這名詞一般
來說被用來做房屋稅、地價稅與土增稅的減稅,直到奢侈稅實施之後,大家開始關心
奢侈稅特有的自用住宅免稅。
奢侈稅時代,自用住宅的條件:必須是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名下僅有1戶,
在賣屋簽定契約前設立戶籍,持有期間不得有出租或供營業的情形。
(104年1月7日馬總統又發函補充需有自住事實)
參考資料
財政部的說明: http://www.dot.gov.tw/userfiles/files/1040325.pdf
1040107總統補充:
http://www.president.gov.tw/Portals/0/Bulletins/paper/pdf/7175.pdf
未來的房地合一稅,自用住宅的條件: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
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六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滿足條件後出售課稅所得在四百萬
以下免稅,超過四百萬按10%稅率課徵。且6年內一家以一次為限。
(參考6/24總統補充第四條之五第三項)
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六年內未曾適用本款規定。)
參考資料
財政部簡表:
http://www.dot.gov.tw/dot/content/image/20150514131024.jpg
總統與財政部6/24補充:
http://www.dot.gov.tw/dot/file/201506240001.pdf
重點整理:
小廖在這邊先針對重點簡單說明,奢侈稅是訂得很嚴格,但是實務上會被課徵到
的比例太低(大部分的人都會持有超過2年,因此根本不會被課到奢侈稅),所以我不
討論,我只討論未來房地合一後會有的影響。
重點來說奢侈稅就是『很嚴格的一家一戶概念』,全家都要設籍但使用次數
與持有期間沒有特別限制。而房地合一稅就是一家可持有多戶(夫or妻or未成年子女),
但若想要使用自用住宅免稅優惠就必須設籍並連續居住滿6年,
且6年內一家(夫+妻+未成年子女)僅能用一次。
實務影響
房地合一後,實務上最容易被影響的就是為了讓小孩上明星學校所增購的學區宅:
舉例來說,假設某甲在105年以後為了讓小孩可以上明星國中,因此預期在學區附近
會添購一間房,並將小孩的戶籍遷入新屋上小學,之後等小孩確定可以上明星國中後,
便將新屋出售,則某甲要如何操作才能順利使用自用住宅免稅呢?
答:在舊屋不提前售出的狀況下,某甲的新屋必須要讓未成年小孩設籍
並連續居住滿六年且期間不能出租、營業,
同時某甲的新屋售出時該小孩未成年(滿20歲)、獲利未滿400萬,
則售出時即可享有自用住宅免稅的優惠。
但需等6年後某甲的舊屋才能再次使用自用住宅免稅
(因夫妻+未成年子女6年內僅能用一次)。
也因此,小廖認為,為了避免未來還要再增購一間學區宅導致自用住宅優惠被影響
(或是強迫您持有6年降低彈性),
買方應該在買屋時就直接考慮到學區,而非等孩子屆學齡才思考,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如果您是直接END請看結論:
房地合一沒告訴您的事-自用住宅限制變多變嚴格了,未來增購學區宅,
您的彈性被降低了!若有學區需求或預估6年內『可能』換屋
請在今年購屋或直接選擇有學區優勢的房子入手!
●轉貼請註明出處●
http://saletwhouse.blogspot.tw/2015/07/blog-post_15.html
本文為個人心得文,詳情請以財政部公告實施內容為準
PS:下篇會針對購屋時機與未來會受歡迎的產品分析,
因利用值班時打此文,故下篇預估要10天後才會出爐,請見諒。
作者: smiledoremi (Doremi)   2015-07-15 15:45:00
此為個人心得,希望可以拋磚引玉,讓更多高手分享。
作者: gothmog (胖過頭)   2015-07-15 15:50:00
就推一下
作者: cindred (秋心如海復如潮)   2015-07-15 15:57:00
拿投資客的案子參加版聚 秀出來在一堆投資客面前就覺得好笑
作者: bryant780417 (bryant780417)   2015-07-15 15:58:00
作者: cindred (秋心如海復如潮)   2015-07-15 15:59:00
永安北路4樓頂樓的公寓拿出來賣668 還在說地比較值錢屋齡連40都沒有 都更是要等孫子…還說永安北路是藝文特區的精華 區 已笑 是沒走到南平路中正路過… 永安北路那截根本就是藝文特區的貧民窟 附近有 中國江山 台北桃源 百川綠晶 這些社區是精華在哪
作者: smiledoremi (Doremi)   2015-07-15 15:59:00
3樓的朋友...我很嚴正說明,我帶去的案子不是投資客頂樓是5樓...您抹黑請加油..
作者: cindred (秋心如海復如潮)   2015-07-15 16:08:00
就算不是頂樓 4樓公寓拿出來賣 668 那去買中國江山就好了阿 車位還可以輪抽。永安北路 藝文特區的精華?還說不賣投資客案子 21xx在藝文特區8間都同一個老闆最近中正路收掉一間 老闆就是大投資客 跟我說 不賣投資客案子屋主買來放兩年加價賣說不是投資客 !!!! 那台灣大概沒幾個投資客了
作者: smiledoremi (Doremi)   2015-07-15 16:14:00
C大,謝謝您的指教,本公司是獨立經營,歡迎您有空來坐,我可以請我們家老闆跟您聊他創業的歷史。屋主開高我在現場也有提到,包含他的買入價,我也從來沒有隱瞞,PTT上我也有PO。本公司就在中國江山樓下,相信板上有一定有板友住在您剛才所說的社區
作者: cindred (秋心如海復如潮)   2015-07-15 16:18:00
每間都獨立經營 只是老闆都尬地郎中國江山也是500多能買到啊 你公寓是能低於500嗎?我也沒說你隱瞞只是前後矛盾而已
作者: smiledoremi (Doremi)   2015-07-15 16:20:00
C大您這麼熟的話請問中國江山室內33坪也是這個價嗎?另外C大,我們公司真的是獨立的...跟您提到的體系完全沒有關係。
作者: cindred (秋心如海復如潮)   2015-07-15 16:25:00
公寓有裝電梯嗎 仲介話術對我沒用 謝謝
作者: smiledoremi (Doremi)   2015-07-15 20:15:00
那您甚麼時候要跟我一起去拜訪屋主呢?照這樣說所有10年前買入現在比買入價高賣的都是投資客囉!? 受教了! 看來不需多言了。期待在版上可以盡快看到您的精闢文章。
作者: cindred (秋心如海復如潮)   2015-07-15 20:29:00
仲介當的不專業 被酸還扯什麼看不看屋主
作者: smiledoremi (Doremi)   2015-07-15 20:32:00
您這麼專業,相信跟我一起拜訪屋主就知道是不是投資客了阿! 您也知道您在酸人喔? 承認在引戰了?這屋主是一般客,請您不要再造謠了。
作者: cindred (秋心如海復如潮)   2015-07-15 20:37:00
永安北路是藝文特區精華 本店不做投資客案子光這兩點信口開河 的仲介我就 ………不專業還愛現不是欠人酸是?剩下我懶得講 你慢慢自以為是好了
作者: smiledoremi (Doremi)   2015-07-15 20:42:00
期待您的專業文章盡快發表在版上供小廖學習。
作者: bfh (飛來橫禍)   2015-07-15 21:20:00
好文推,來鬧場的可以去旁邊亂嗎
作者: Psychopath (psychopath)   2015-07-15 22:31:00
做投資客案子沒怎樣 比較過分的是說沒在做
作者: taieger (Q___Q)   2015-07-15 23:28:00
親友來護航了 讚
作者: snakelee (天國近了)   2015-07-16 17:48:00
分享觀念與文章很不錯啊~火氣不要這麼大啦~~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5-07-17 09:53:00
房仲每天在跟人家-討論-平常心看待就好,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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