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避房地合一稅 帥過頭:開1人公司

作者: bbcrecord (qqq)   2015-06-21 20:41:28
※ 引述《mobile028 (輕鬆小品:))》之銘言:
: 內文:
: 避房地合一稅 帥過頭:開1人公司
: 中央社 – 2015年6月21日 下午12:52.(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1日電)
: 房地合一稅三讀通過,
: 以同樣出售持有1年的房屋,自然人課稅45%,重於法人的17%。
: 房市聞人帥過頭(黃家進)直言,房地合一對投資客沒影響,
: 投資客可透過成立1人公司,合法避稅。
: 房地合一三讀通過,對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來說,持有1年內出售要課徵45%稅;
: 持有超過1到2年課35%;持有2到10年課20%;持有10年以上為15%。
: 對於境內居住者「自住房地」者,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 稅基在400萬元以下免稅,超過部份再課10%,但以6年一次為限。
: 房市專門團購炒房聞名,自稱「帥過頭」,
: 約瑟不動產經紀公司總經理黃家進表示,房地合一與法人關係不大,
: 因為房地合一只適用於自然人,法人在1年內買賣還是課營所稅17%。
: 他提出不同於財政部官方版宣導說法。帥過頭直言,若要當投資客,
: 現在可考慮設立「1人公司」買房,在自然人和法人課稅稅率天差地別下,
: 以後不少人會用法人名義買房,且台灣大部分的公司都會再用其他方式鑽漏洞,
: 這種方法讓投資客獲得避稅管道。
: 帥過頭以持有1年的房屋為例,房屋當初800萬元買進,以1000萬元賣出,獲利200萬元。
: 自然人是以200萬元減去當時的買入仲介費8萬元(800萬X1%),減去賣出仲介費40萬元
: (1000萬X4%),再減代書規費與契稅10萬元,再減裝潢費60萬元,剩下82萬元x45%,
: 個人應繳稅金36.9萬元。
: 若以法人身分售屋,所有可扣減的費用均相同,但法人可多享有扣減銀行利息
: (假設10萬元),再減持有期間的房屋稅與地價稅,以及減去一人公司的員工年薪
: (假設80.3萬元),最後反而倒賠13.3萬元。
: 帥過頭說,賣屋賠錢所以不用繳營利事業所得稅17%,及股東綜合所得稅5%到45%,
: 頂多開立發票要繳的5%營業稅15萬元(千萬元售價中房屋佔3成,300萬元X5%),
: 再支付員工年薪扣掉標準扣除額之後的個人綜合所得稅5%,約2.6萬元,
: 所以一共合法繳稅17.6萬,比自然人要繳的36.9萬元,少了近20萬元。
: 帥過頭強調,他公布這個避稅方法,相信會有不少投資人想跟進,
: 但國稅局也都了解其中奧妙,他自己仍堅守帶領客戶「團購房屋」的方式獲利。
: 連結:
: https://
: tw.news.yahoo.com/避房地合-稅-帥過頭-開1人公司-045253392.html
: 其他:
是不是我誤會了...
公司還在的時候的確可以這樣子少繳稅....
但除非以後長久的要用公司當持有人
不然公司一消滅或移轉給自然人的時候
還是要追稅追回來啊....
這樣真的能節稅嗎??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5-06-21 20:53:00
你誤會了,交易下年度營所稅和陪發股利,稅就結算了除非你都沒陪股利,未分配盈餘才會最後還要結一次
作者: sdhpipt   2015-06-21 20:55:00
未分配盈餘還有懲罰性稅率10%喔,所以一般不會留超過兩年
作者: riya (東京日和)   2015-06-21 20:59:00
我的看法是此政策將對E11更有利E11應該更有Guts一點,不管專任與否,全給他1%+1%賣方收不到2%以上,就乾脆買來放著2年,自然人買賣算了
作者: beeboy (beeboy)   2015-06-21 22:39:00
天下~富人四招 把稅變不見看看2年前天下雜誌怎說未分配“10%"目前只有一次
作者: anticat (悲慘世界21歲生日快樂!)   2015-06-21 23:36:00
我想發文者的意思是說,除非房子就在公司間換手否則一定會到自然人手上。
作者: dSnAil (低史耐爾)   2015-06-22 00:37:00
所以稅制調整成賣到自然人手上就適用新房地合一就可以了?
作者: shoshobe   2015-06-22 01:46:00
E11不是已經有了嗎
作者: leochang (leo)   2015-06-22 08:42:00
賣到自然人手上不會怎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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