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先前我買了一戶投資客賣出的預售屋
原屋主將部分插頭改為220V 於是這樣就算把客變資格用完了
但我要給我爸媽住 我爸是身障人士 必須退掉衛浴的分離式拉門和門檻
他沒辦法站著洗也需要有大空間放水盆和小椅子 總之是一定得退
今天去跟建商談 他們態度很好 也跟我說因為我的樓層在13 現在蓋到8
所以還不影響 所以還願意讓我做第二次的客變
但沒想到 剛剛收到他們傳來的變更後的圖面
卻說第二次客變要收一萬的工程管理費?!
請問這真的合理嗎?
退拉門退回五千 卻要加收一萬 結果我還需要倒賠五千
還是乾脆不要變了 請人來拆 會不會都還比較划算?
覺得好衰 第一任屋主才換個插頭這樣也算客變
換約時收了五千 但換約當時一直被現場銷售中心的小姐兇和酸
說我要買投資客的就要認清自己不會有任何後續服務
真心覺得 如果早知道會這樣 就不買投資客換約的屋子 寧可再找找別的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