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一個例子來談,可口可樂只要出廠沒賣掉,每個月繳交貨物持有稅5%
一直到賣掉為止,全部的產商所生產出來的東西,沒賣掉,沒有持有稅
只有建商的房子沒賣掉,之前有房屋稅2%,現在改成沒賣掉的持有時間
是3.6%,
只要打到建商,我就爽,打到死好了.
建商持有繳3.6%而且現在銷售又不容易,把建商逼死了,把房子逼出來
這是對的嗎?
從3.6%改成2.0%是圖利財團建商嗎?
我想大家全部贊成吧,反正又不是我們繳稅的,死死朋友不死貧道
我建議把房子逼出來,建物完成之日起,建商繳交屯屋稅20%
我想房價會跌了吧\
帥過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