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簽約後屋主要先提領履約保證金?

作者: badmintonnnn (夢寐以求的幸福)   2015-04-22 00:26:38
※ 引述《smallpenguin (全國阿全)》之銘言:
: ※ 引述《goodsonic (音速小子)》之銘言:
: : 請問各位前輩
: : 最近簽約後把第一筆100萬轉進履約保障的帳戶
: : 今天仲介打電話說屋主要買房,需要帳戶內的100萬當頭期款
: : 並跟我說這樣提前提領是合法,只要我同意屋主就可以動用履約保障帳戶的錢
: : 請問這樣會有風險嗎? 請問我該注意什麼狀況?
: : 感謝
看完以上討論,受益良多,想借這個討論串發問一下
因為目前有遇到類似問題, 我是買方
案件已成交, 但我過幾天才要跟賣方簽約 (尚未簽約)
當時下斡旋時,我的仲介有主動提到履保較有保障
但有口頭提到買方可能會先動用一部份履保帳戶的錢,說是新屋裝潢要用
當時我並未明確答應,斡旋書上也沒有寫
過幾天後仲介回報成交了,目前在等簽約
看起來大部分版友的意見是不建議答應賣方先動用履保,我個人也是同樣看法
但若是簽約當天賣方強硬要求,必須要加這一條他才要簽約的話
不知有無什麼自保or折衷的方法?
因為我們也是喜歡這房子,但也怕氣氛搞太僵,到時屋主交屋前來陰的?
最壞的情況是否就是屋主不賣, 退斡旋金? (可要求兩倍斡旋金?)
作者: rath (高手師傅大師兄救我)   2015-04-22 00:28:00
絕對不要答應
作者: badmintonnnn (夢寐以求的幸福)   2015-04-22 00:35:00
想請問若我堅決不答應,是否最壞情況就是如上所述?
作者: AdamaKonguri (新老闆叫梅嘉欣~)   2015-04-22 00:37:00
最壞的確是這樣
作者: badmintonnnn (夢寐以求的幸福)   2015-04-22 00:39:00
若屋主真的因此不賣,可否主張請屋主返還兩倍斡旋金?
作者: mobile028 (輕鬆小品:))   2015-04-22 00:41:00
絕對不要答應賣方先使用動到履保帳戶的錢~先過戶完再說
作者: N7000 (我愛三星)   2015-04-22 06:38:00
如果怕屋主亂搞,你可以看一下買賣契約,裡面應該會註明現況交屋,以你簽約當時的屋況為準,如果在點交的時候發現有問題,當場就可以跟屋主反應,要求實質的價金補貼或維修費用(譬如原本答應給你真皮沙發被搬走了,或者水龍頭沒水啦、牆壁漏水之類的),否則你就主張因賣方違約(不完全給付)而拒絕點交(點交沒完成,屋主就拿不到錢,就算走調解程序也是很耗時間的),在有履保的情況下對你會比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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