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打擊高房價 柯文哲:規定第2棟不准貸款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5-02-26 14:17:09
※ 引述《newstarisme (Say it's forever)》之銘言:
: ※ 引述《hqq (地圖工作室)》之銘言:
: : 打擊高房價 柯文哲:規定第2棟不准貸款,它就掉了!
: : ▲台北市長柯文哲。(圖/記者黃瀞瑩攝)
: :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 : 台北市房價有多高,依據2014年7月份的房價所得比,只略輸香港,是世界第二難購屋的
: : 城市。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對於民眾抱怨的「高房價」一直試圖有所作為。他在日前
: : 接受建國中學校刊專訪時曾提到:「只要規定說第2棟房子不准貸款的話,它就掉了。」
: : 柯文哲在接受建中校刊《建中青年》專訪的完整內容中,曾對如何降低台北市高房價提出
: : 具體作法,他認為「只要規定說第2棟房子不准貸款的話,它就掉了。」他也感嘆,「明
: : 明很簡單的東西要搞得很複雜」,直言台灣沒有理智地去治理,受限於各種因素,政府不
: : 敢制定這些規範。
: : 柯文哲認為,除了限制貸款,還可以搭配房屋稅改革,例如用人口來計算,每人規定幾坪
: : ,總數超過就課重稅。舉例來說,1人20坪為限,1家5口若是超過100坪,就要課重稅,就
: : 可以大幅減少投機客炒房拉高房價的行為。
: : 台北市的的空屋率達到8%,但仍有許多年輕人找不到適合住宅,原因就是「房子變得跟鑽
: : 石一樣,它不是在用的!」房屋已經從實用物品,變成囤積的交易商品。他還以自己買的
: : 信義路房子為例,住進去快2年,7層樓中,3樓、5樓都一直是空著的,也是一種資源浪費
: : 。
: : 原文網址:
: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221/469714.htm#ixzz3SMlZdaqN
: 柯P說的有道理但應該要有完善的配套,一昧的無差別打壓房地產最後絕對是政府、
: 人民雙輸。房屋就跟其他大宗商品一樣都有供需問題,台灣房地產最大的問題就是
: 供需失衡買不起房的人很多,但賣不出去的房子也很多,就是因為價格無法反應市場
: 需求因此政府要針對這個問題解決,就是要讓房地市場回歸健康的市場機制
: 讓需要買房的人可以針對他個人狀況買到適當的房子,而高掛房價賣不出去的房子
: 要讓他跌到讓人願意出手買的合理價格。
: 我認為要讓市場回歸機制,要讓需要買房的人能買的起的政策有
: 1. 課空屋稅及空地稅,非自住的空屋每年要多課3到10倍的房屋稅。如何認定空屋?
: 一般是看電錶,若沒證明有出租給其他房客,就房屋大小制訂一定的度數標準
: EX: 每年若兩月少於100度就必須課徵3倍房屋稅,若持續2期帳單皆少於100度課5倍
: 空屋稅等等。(這些數據應根據台電或相關單位統計過後再作調整)
冰箱與冷氣大賣中
一個月五日,熱情的CCR地陪免費招待住宿
: 當然有人會認為這些電費也沒甚麼就每次浪費個幾百度反正賺的錢也不只這些電費
: 所以一定還要搭配其他的方式譬如說社區通報、天然氣度數、以及定期查訪等等。
: 空地稅就看持有坪數有多少?若無實質開發或土地利用則視為囤地炒地
: 應增加其空地稅,浪費土地坪數愈多者,所課的稅照比例增加。
: 2. 加重房產交易所得稅:
: 雖然現在財政部已確定房地合一的政策,個人認為17%的門檻太低還不能追朔5年以前
: 似乎也為某些有錢人解套,但台灣政府政策在考量人民觀感上還是不能對有錢人
: 出手太重,投鼠忌器是台灣目前無法突破貧富差距懸殊的最主要原因。
: 不然我是認為不應該分門檻,無論2000萬以上或已下,只要賣出獲利超過100萬元
: 以上200萬元以下就要課徵20%交易所得稅,超過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課徵
: 30%交易所得稅,超過500萬以上1000萬已下課徵40%交易所得稅,獲利超過1000萬元
民國84年五百萬買的,到105年1500萬賣
不知在熬過9%銀行貸款至今的稅率,再以購買力平準後,
正義青年小子要出國唸書要父母賣房
他父母會不會後悔當初沒把他設在衛生紙上或者
讓他在八個月的時候享受用器械剪個支離破碎分屍後墮掉
: 以上的豪宅一律課徵50%交易所得稅。而且要追溯到10年前也就是2005年以後的房產都
: 要照此方式計算課稅。(不能全部追朔畢竟還要考慮通膨及貨幣貶值)
: 3. 針對名下已有房產的人: 因為買房自助需求不外乎就是有家庭考量,避免人頭
: 氾濫,買房應針對戶口名簿家族成員,若無所得或結婚等之藉口則名下不得有房
: (遺產除外),也就是說假設家中成員有五人,一人80歲二人50歲1人30歲1人3歲
: 那們這戶口最多只能持有四棟房子,若要購買第二棟、房屋自備款要五成以上,
: 第三棟則銀行不給予放款。
這活性比扣屁好多了
但有人會噓你,買房還是抱有投機的心....
: 4. 對於無房產但有固定收入的年輕族群,若名下無房貸或低收入,但家庭總所得卻高
: 的人,我認為房貸利率必須要相對應調整,讓錢貸給真正有房貸需求的人而不是給
: 有心人士作為避稅的管道。因此要制定家庭總所得門檻作為房貸利率的依據。
: 這個跟柯P所提出看家庭戶口人數與地坪大小來做為課稅依據也有類似的意思
銀行:你是要我如何算利息?我要如何和股東交代?
除非你搞像大陸的政策銀行啦....
: 5. 國有土地自辦社會住宅或青年住宅,我想大家都知道葉世文的案件。不曉得
: 為什麼會搞成這樣? 本來就不該有公辦民營的社會合宜住宅,公辦公營如新加坡
: 可根據收入所得來分配相對應的社會住宅才能實現人人有房住的公平正義的住宅政策。
: 雖然只是我憑空幻想,不過台灣現在正在轉型,相信不久未來市場還是會回歸市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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