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一些時間把找的到的 921 分析及研究文獻瀏覽了一遍
平心而論,從倒塌建築的數據中可以發現,屋齡跟毀損率並沒有直接的關聯!
毀損率與結構設計、耐震設計及施工品質有最直接的關聯
但在看完這些資料之後,我更加不看好老舊的建築,但不再是因為屋齡
而是因為當時鬆散的建築法規
在民國 63 年以前並沒有訂定跟耐震有關的法規!
71 年、78 年及 86 年才陸續修訂了一些,但都不夠嚴謹!
一直到 921 (民國 88 年) 過後,才修訂了較嚴謹的建築法規
也就是屋齡 15 年內的房子
不談當初的造價也不談炒作的行情,僅思考生命的價值
屋齡 15 年以上的房子都應該好好思考它的售價與價值是否等值?
是否僅淪為炒作的工具?
也要破除公寓或透天就比大樓或華廈安全的觀念!
當時的建築法第十三條規定,五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由建築師設計即可
換句話說-結構設計是自由心證!
從當時倒塌的公寓或透天不會比大樓或華廈還少就可知道這個自由心證是否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