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防堵假外資 外國人在台售屋稅率30%

作者: kage01 (嗯)   2015-02-12 08: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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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時報-台北電】財政部今(12)日公佈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為防堵假外資逃稅漏洞
,外國自然人或是公司法人在台購置不動產,處分時房地合一稅採分離課稅、單一稅率30
%,高於國人稅率17%,不讓投機客有化身假外資誘因,在台繼續炒房、囤房。
  據了解,毛揆周二晚間已大致同意財政部的方案,但有些部份保留彈性修改空間,尤
其是日出條款,財政部建議以奢侈稅100年6月1日奢侈稅上路後持有的不動產才列入課稅
範圍,但政院周二晚間討論,有不同意見,最後毛揆決保留與立院黨團協商空間。
  財政部長張盛和預計年後的立法院新會期提出修正草案,力拚下會期完成修法,2016
年正式上路。
  免稅門檻:總價4,000萬
  在自用住宅免稅優惠方面,財政部已放寬擁有多戶房產者,其實際自住的房屋出售時
,也能同樣享有免稅優惠;同時,也將比照南韓稅制,設定排富門檻,出售總價4,000萬
元以下者,才能適用免稅優惠。
  為解決高房價問題,中央銀行去年再度緊縮高價住宅貸款,將高價住宅認定標準下修
為台北市7千萬元、新北市6千萬元,其他地區4千萬元以上。財政部以此作為訂定排富門
檻參考,但考量打擊面勿過大,決定採全國不分區方式,統一以出售總價4千萬元作為免
稅門檻。
  此外,財政部近日討論中,新增外國人課稅,出發點是防堵國人以「假外資」身份規
避房地合一稅,因為是「防堵國人」,因此官員主張外人的稅率要高於17%,且採單一稅
率,目前訂在30%,至於是否應有長期持有優惠,官員表示,目前想法很初步,尚待日後
討論。
  至於自用住宅定義,需符合的條件包括:一、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有實際居住的
事實;二、須連續在該地設籍達6年;三、自住宅出售前5年,不得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四、所有權人出售時需持有該自住宅達6年。
  雖然限縮自用住宅的免稅條件,但未來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後,即使無法適用自用住宅
免稅優惠者,仍能享有重購退稅優惠,可望大幅減輕對自住者的衝擊。
  另外,財政部也採納巢運等團體建議,對於買進後2年內出售的不動產交易,差別稅率
提高至30%,以抑制短期炒作歪風,不過,自用住宅則不在此限。(新聞來源: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呂雪彗/台北報導)
連結:
http://ppt.cc/i7TK
其他:
繼續測風向
作者: chiaflin (大太陽)   2015-02-12 08:38:00
外國人的定義?
作者: PPTAlex (艾利斯)   2015-02-12 08:46:00
看不太懂~自用要設籍六年~但是買進後兩年內出售?是要還是不要課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5-02-12 09:41:00
人頭更值錢了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2-12 10:15:00
整體來說應該是,五年內可以出售一戶自用住宅免稅,但自用住宅有條件,就是這篇說的要有居住事實、設籍六年等等
作者: roberthu (Robert Hu)   2015-02-12 10:16:00
自用住宅自住事實認定真模糊,政府也遊走灰色地帶。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2-12 10:16:00
但如果不符合這個條件重購(換屋)沒辦法用自用住宅免稅者可以有退稅的機制彌補他那個是四項條件都要達到,其實沒啥灰色地帶
作者: ckai1983 ( )   2015-02-12 10:24:00
中資算外資嗎
作者: justin2 (賈斯丁二世)   2015-02-12 10:25:00
原po至少有po今天的新聞 我是覺得很奇怪啦 房地合一不利房地合一不利投資客的新聞出來 大家都不貼 有利的新聞房地合一有利投資的新聞出來 一堆投資客在轉po 真好玩除了原po 怎麼都沒有人 po今天的房地合一的新聞呀!
作者: ckai1983 ( )   2015-02-12 10:46:00
房地合一有不利投資客的地方?
作者: KrisNYC (Kris)   2015-02-12 11:13:00
本來覺得有想到要給推 掃一下內容發現根本所有的問題官員都有想到 就是立出來的法四不像一隻 氣到想給噓
作者: kage01 (嗯)   2015-02-12 11:20:00
說實話 房地合一滿弱的 直接把奢侈稅延長到六年都比較強這個頂多就是有獲利 政府分一杯羹而已應該也無法改變透過BVI之類的公司持有 然後避開贈予稅之類的問題
作者: stockAI (92共識.中國自婊)   2015-02-12 12:39:00
做境外股權交易就好了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5-02-12 12:44:00
幹,看來要替香港人弄一個台資炒房公司了
作者: tonyd (天生平凡)   2015-02-12 12:49:00
對岸的13E人算不算??
作者: lazydoggy (懶惰的狗)   2015-02-12 13:22:00
大陸人不算外國人 大陸人有自己的購買辦法但是大陸人普遍會用第三國境外公司名義 so~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5-02-12 14:22:00
只要開房中資可以買台股就好我就再去申請一個炒過頭股份有限公司給426專用炒房起創股東名字是我,三董一監都臺灣人,標準假台真中資現在是中國買台股都非常困難會計師還特別跟我強調,並且很多人想幹在等了
作者: KrisNYC (Kris)   2015-02-12 15:17:00
光台商和陸幹錢不用搬回來被扣那堆稅 就準備炒上天了
作者: keddie (唸不完啦)   2015-02-13 10:09:00
請問BVI在台分公司,算是有固定營場所分支機構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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