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過戶問題…這樣主張可以嗎?

作者: rohula (rohula)   2015-01-12 13:57:24
A向B買了房子(土地+建物+增建部份)
約議全部金額500萬
合約寫明:
B完成土地與建物過戶完成 A給付400萬
B完成增建的補辦申請通過 A給付100萬
(未寫明B何時應完成上述動作)
一個月後
B完成土地與建物過戶完成 A給付400萬
一個年後
B尚未完成增建的補辦申請通過
請問:
1.A可以主張B違約,請求反還已付二倍價金(400×2=800萬)嗎?
2.已過戶的土地及建物是否應退還給B?
作者: teasy (NAMIE最高!!!!!)   2015-01-12 14:24:00
如果只是主張的話,a其實可以主張要b賠償一億,帶種一點可以順便要求b的老婆當幫傭,女兒當小三。如果問的是法院的意見的話,我只是想了解增建如果是不合法的,政府沒拆已經萬幸,要合法化(有權狀)是哪位的想法?這種案例只聽過一個:青山鎮。至於在合約上寫下於法不合的東西,能不能要求履行,可能要問律師,問板友不太合適。至於契約就得看一部之無效,會不會造成全部無效了。
作者: rohula (rohula)   2015-01-12 14:26:00
感謝回應,若版主覺得這問題不適合,可刪文…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5-01-13 09:34:00
請求10億比較煞氣增建物就是違建,違建有一點點可能可以登記合法要看違建是實質違建或程序違建不論違建如何,你契約既然有寫要登記完成,這是民法上的停止條件,增建登記好才付錢,現在根本不需付錢,請律師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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