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門牌的問題

作者: kilolima (kisawakaB1)   2014-12-13 04:04:34
請教各位大大,前輩,
小弟有一間大樓的兩房,
目前正樓下要賣,請問若我把他買下,
門牌是否可以聲請為同一住址,我們是正樓上的與樓下的格局喔!
另外,請教,貸款的部分,我可以讓銀行視為同一標的來申請貸款嗎,因為樓下的坪數為大套房,未滿15坪,銀行可以認定為同間房屋嗎?否則,勢必無法貸款的,因為地點位於高雄地區!
謝謝各位前輩的解答!
作者: Induction (記得交會時互放的光亮)   2014-12-13 05:10:00
很多情況下, 連打通合併戶都不能視作同戶了, 你這就比較難.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4-12-13 10:36:00
同一層可以,不同層我不確定。同層可以當成一戶認定為自住。
作者: tonyqwer   2014-12-13 11:00:00
樓下為大套房 光是這點 銀行就不會核貸款,所以原PO的意思是想要兩間加起來坪數算一起再一起貸款嗎?樓上樓下一樣格局,那就都是套房。這就如您所說無法貸款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2-13 11:03:00
不可以當同一標,只有法拍可以當同一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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