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奢侈稅問題

作者: gtguy ( )   2014-07-21 11:00:07
小弟是小小投資客,
在前年五月買進一物件,
因為後來裝潢完有人出價就想賣。
為了規避奢侈稅當初仲介推薦用信託,
信託登記在買方名字。
很不幸是後來發現信託一樣會被追奢侈稅。
幸運的是買方願意幫忙解決我們這問題
所以想到有三個方案
A.買方加價賣掉
(問題是現在時局不好賣到買方接受獲利價格)
B.買方找人頭過戶(但真的很難找)
C.等今年年底過戶
想請教的是,如果AB方案行不通,
C方案被追稅的風險高嗎?
時間大概兩年半…
還是有其他D方案可選擇呢?
獲利不到一百
卻要冒付三百以上奢侈稅風險真是後悔
拜託房板各位神人幫忙…
作者: foreverthere   2014-07-21 11:27:00
過兩年在賣就不會有奢侈稅了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4-07-21 11:31:00
解除信託,滿兩年再賣掉。買方一定要與被信託人無關也就是重賣,之前之買賣解除,重新再賣真的不要用信託,被徵收奢侈稅的機會很高
作者: gtguy ( )   2014-07-21 11:53:00
一年前信託就已經簽了買賣合約,無法取消也不太可能讓買方再等兩年,小弟自己部份已滿兩年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7-21 12:06:00
解除信託 是以原始取得日期計算像說帥的賣給不同人都已經1年多前就賣掉 加上裝潢其 銷售期過戶期間 應該已經超過1年半了所以應該只要等半年不過看到你的C 是預告登記還是信託有D方案 直接去繳稅
作者: kai761   2014-07-21 12:24:00
塗銷信託,等滿兩年。 前年5月到今年5月不就兩年了?http://tinyurl.com/p3owyab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7-21 12:33:00
D方案拉 直接繳稅
作者: ssiou (科科~~)   2014-07-21 13:26:00
A方案不錯阿,叫買方直接吃下奢侈稅。
作者: gtguy ( )   2014-07-21 13:45:00
101年5月買,101年12月簽約103年6月正式買賣過戶並辦信託。A方案是指賣給其他人,當然不用過戶給原買方。不過要支付原買方的獲利(新賣價-當初我賣他的價格)
作者: ktdsick (黑米寶)   2014-07-21 16:11:00
哪家仲介這麼弱?
作者: MiniArse (åž‹ç”·)   2014-07-21 16:41:00
不論如何事情解決後歡迎回來分享
作者: kai761   2014-07-21 19:17:00
A方案會倒楣的是買方 國稅局要追營業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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