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建議版規 貼賣屋文 要附上實價登錄

作者: lohateve (阿懋)   2014-07-02 18:54:01
版主本身自認為沒甚麼卦 想知道八卦歡迎提問
※ 引述《mauricew (Money talks)》之銘言:
: 給版主一個建議
: 以後 房仲或者屋主自售 要貼賣屋文
: 反正都有正確的地址了
: 乾脆貼完 文章後面 加上歷年所有的實價登錄買賣資料
: 要不然 版規伺候
: 資訊還是越清楚越好
: 多頭的時候 實價登錄會比較低
: 空頭的時候 實價登錄會比較高
: 這種資訊透明 不太會影響大盤往上或往下 所以大家安啦
: 畫面也會讓資訊更清楚
: 不會一篇賣屋文 因為要貼上實價登錄 變成兩篇
: ps. gogin失業了
謝謝各位的建議
不過PO實價這種東西說真的會有點爭議
畢竟登錄的部分其實不是那麼完整
印象中我在選版主的時候政見裡就有說過了 印象啦...
我希望這個版能有些自己的東西
當時我是建議板上有PO賣屋文的板友們
PO完賣屋文>房子成交>等實價登錄出來>再回復一篇公布實價登錄的成交價
這樣大家還可以回頭去看當時這個物件的格局跟照片
再把原本標題的[賣屋]改為[售出]就好了
這樣就不會有問題
現在我還是認為實價登錄可以PO
但是PO在事後而不是事前
而且這種東西事前PO其實一點意義也沒有
如果你對這房子有興趣已經到了要斡旋的地步
那仲介也會提供給你實價登錄的資訊
完全伸手牌不用動手自己查
所以沒必要提供
反之 如果你對這房子沒興趣
那提供幹嘛? 讓大家知道行情就不會買貴 嗯? 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
前提已經是你沒興趣了啊! 根本不會買哪來買貴的問題?
上面再講買方鄉民
再來講屋主的部分
屋主要看實價登錄嗎? 簽委託的時候仲介就要給屋主看了啊
那又幹嘛PO? 一通電話打給仲介 仲介就會帶資料去找你了
一樣伸手牌不用自己動手查
你可能會問我說自售的屋主怎麼辦?
自售屋主關我屁事zzz
作者: aquaair (aquaair)   2014-07-02 18:55:00
還不錯的提議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07-02 19:06:00
有道理
作者: HwaSIn (基佬的小黃瓜)   2014-07-02 19:19:00
支持無限期連任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14-07-02 19:21:00
持無限期連任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4-07-02 19:21:00
不會買 每筆都查 也太浪費時間了 有興趣仲介查50筆都沒問題
作者: mauricew (Money talks)   2014-07-02 19:22:00
板主有回應是好事
作者: Motor (愛貓愛狗愛家人)   2014-07-02 20:11:00
推版主回應
作者: XJY13 (You'll never walk alone)   2014-07-02 20:49:00
好東西幹嘛怕show出實價登錄呢 什麼年代了還在玩中間剝削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14-07-02 21:22:00
推:什麼年代了 要怪就怪你沒早點買吧
作者: pandp (pppp)   2014-07-02 21:27:00
以理論來說,實價是客觀資訊,但以實際心理面來說,實價的確會影響買方意願
作者: XJY13 (You'll never walk alone)   2014-07-02 21:29:00
請問一下 房價跟你們抽佣有沒有正相關
作者: lohateve (阿懋)   2014-07-02 21:30:00
其實不是正相關 它的模型應該是跟邊際的模型一樣而且中間參數太多 要拿來討論的話其實...就只能討論而已實際上根本另外一回事
作者: master32   2014-07-02 23:49:00
所以這個建議板主的決議是就此打住?
作者: k9o4bn05 (左營劉德滑)   2014-07-02 23:54:00
建議讓想買的人自己查,免得仲介查的又會有人說不實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07-03 07:46:00
想買的人自己查酸民只是想省事直接酸
作者: paquin1019 (0326)   2014-07-03 08:26:00
推版主,有些神邏輯酸民,專門斷章取義然後看不懂內容的!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4-07-03 09:18:00
若是不難查的話,可以將查的方法步驟置底或是貼賣屋文時將查的網址附上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4-07-03 10:01:00
有些人只想看區域行情,不一定想成交啊?
作者: lazur (媽媽樂)   2014-07-03 10:20:00
欲蓋彌彰??
作者: kennnny (NO履歷寄至fashionmodel.)   2014-07-03 11:05:00
何不直接投票阿~?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4-07-03 12:33:00
我是仲介 我反對!! 自己要買房子 自己查!!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4-07-03 15:54:00
推舉辦投票
作者: cuteshuyi (隨心所欲)   2014-07-03 21:17:00
請舉辦投票!
作者: kennnny (NO履歷寄至fashionmodel.)   2014-07-04 08:44:00
你到底投不投?還是你說了算?
作者: lohateve (阿懋)   2014-07-05 13:12:00
投不投是大家說了算吧 稍安勿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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