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親戚在委託房仲賣屋 碰到問題來問小弟
沒想到PTT有房仲版 所以就來請教一下各位大大 0.0
據我阿姨所說 買方下了斡旋 她也去簽字同意了
斡旋金就直接轉成訂金的樣子(斡旋金好像是3w)
只是當初簽斡旋時所訂定的簽約時間 已經超過了3天
這3天房仲都說連絡不到買家
阿姨本來想說應該起碼會有違約金可拿(好像是斡旋金的一半?)
想不到隔天房仲打電話過來說 買家經過多方打聽
認為房仲用話術欺騙他 不承認之前簽的斡旋有效 要把斡旋金全數拿回
因為對方好像有黑道背景 加上違約金也不多
房仲暗示我阿姨 希望她放棄拿違約金 就當作簽斡旋沒發生
現在好像還在跟買方喬......
碰到這種情況 我阿姨就只能乖乖放棄了嗎?
還是有甚麼更好的方法呢?
PS:打官司就不用了 她不可能為了1~2w上法庭 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