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公告

作者: lohateve (阿懋)   2014-02-12 13:14:07
#1IxunVIN (home-sale) 推文中
噓 q135q135:你這篇的重點只有第一句話 其他都是廢文 然後..你可以 02/05 15:14
→ q135q135:推文就好 不用碎嘴一大堆 02/05 15:15
推 benitolin:我終於知道樓上為何老愛噓文了,哈哈哈 02/05 16:36
噓 q135q135:以樓上的智商 我無法跟你解釋我為何會噓文 哈~ 02/05 16:50
經當事人檢舉
q135q135違反板規一-c
水桶30日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2-12 13:56:00
這有人身攻擊嗎?搞不好q超聰明的,一般人是聽不懂他說話的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2-12 13:57:00
也可能是相反....XD 智商差太多真的不好溝通,真的
作者: kutkin ( )   2014-02-12 13:59:00
這年頭真是越愛說人的越不能被人說。
作者: PALLET (阿德)   2014-02-12 14:01:00
這沒有人身攻擊吧 是酸而已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4-02-12 14:07:00
這板投客房仲群聚,他們說你罵人就是罵人,像我檢舉的就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4-02-12 14:08:00
只能算眼殘看錯。
作者: inyo (@_@)   2014-02-12 14:08:00
樓上檢舉要附上文章編號 違規板友ID 被檢舉文標題你啥都沒有當然沒人理你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4-02-12 14:11:00
平常在那邊z球z球的喊,連旁人看了都覺得在引戰了,就這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4-02-12 14:12:00
群人還越喊越高興,反到z大很有風度不跟他們ㄧ般見識。
作者: kutkin ( )   2014-02-12 14:13:00
就網路霸凌
作者: inyo (@_@)   2014-02-12 14:14:00
我也被樓上K大霸凌過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4-02-12 14:16:00
自己去看檢舉吧!懶得跟這群人解釋。
作者: inyo (@_@)   2014-02-12 14:18:00
看了 只看到你啥都沒附上阿
作者: kutkin ( )   2014-02-12 14:18:00
i某說我霸凌,那就好笑了。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4-02-12 14:26:00
我指的是檢舉文的二樓,在新板規還沒開始就檢舉了。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4-02-12 14:28:00
風度好跟被電爆是兩回事
作者: inyo (@_@)   2014-02-12 14:33:00
二樓板主有回你你又不講是誰 弄錯怎麼辦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4-02-12 14:36:00
某帳號X殘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4-02-12 14:38:00
我實驗看看我會不會被水桶,不會的話以後看到某帳號就這
作者: inyo (@_@)   2014-02-12 14:38:00
感覺還好...說不定你在罵我 但我也不知道你在罵誰XDDD
作者: inyo (@_@)   2014-02-12 14:39:00
這種就只罵到自己對號入座的 沒指名 人人有機會人人也被排除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4-02-12 14:39:00
樣推吧!i大跑出來害的我最好的位置被佔了,可惜。
作者: este1a (曾幾何時臭機八)   2014-02-12 14:58:00
超扯的判決,顯示房仲的高智商
作者: thxyou (Shit happens)   2014-02-12 15:14:00
站在房仲的立場,這樣已經是非常嚴重的人身攻擊了!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4-02-12 15:45:00
有些人來這 只是討戰而已
作者: moocow (void)   2014-02-12 17:29:00
重點是在扯了"智商"兩字
作者: zodance (破凰的種子)   2014-02-12 18:50:00
果然裁判球証都是自己人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4-02-12 19:58:00
給板主一個讚 人身攻擊就是應該不告不理 有人檢舉才處理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4-02-12 20:00:00
推 人身攻擊就該處理 還是以檢舉制度為主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4-02-12 20:01:00
至少板主還有在管板 也希望大家能夠自律
作者: khc90331012 (漂到陸上的橘子)   2014-02-12 20:36:00
房仲投客個個都很脆弱的,請大家不要傷害他們小小心靈
作者: kutkin ( )   2014-02-12 20:46:00
樓上說的好像是真的,桶的不是房仲投客就是罵房仲投客的
作者: HSTim (科科)   2014-02-13 08:23:00
可能因為板上就樓上那兩種分類的人而已XD
作者: ppoll2 (Stat Counseling)   2014-02-14 08:50:00
push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2-14 11:29:00
我認為這是版主「認定」人身攻擊,但我不認為這算人身攻擊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2-14 11:30:00
並沒有非常清楚的「攻擊用字」,沒挺誰,純就事論事聰明人講話一般人聽不懂,白痴說話一般人也聽不懂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2-14 11:31:00
level不同本來就很難溝通,違反什麼版規?版規沒問題,有問題的是錯用版規
作者: inyo (@_@)   2014-02-14 11:48:00
板主前後文有貼出來 單看一句沒有違反版規 全看就有貶低之意
作者: inyo (@_@)   2014-02-14 11:52:00
先說別人廢文 然後提及智商 再跟對方說BJ4
作者: inyo (@_@)   2014-02-14 11:53:00
很顯然噓噓Q認為自己智商>B大
作者: inyo (@_@)   2014-02-14 11:54:00
查一下ID 噓噓Q沒有發過任何文 就常躲在文章中噓噓噓噓噓噓XD
作者: inyo (@_@)   2014-02-14 11:59:00
以我在別板當板主的經驗 這判決絕對不會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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