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是心得文,但其實就只是講一下發生的事沒什麼心得 ^^"
說不定更接近討拍文 XD
家人前陣子看上郊區一塊地
查看實價登錄是在今年三月底投資客找6人合夥買下
接著分割成6塊每塊都200坪 每坪買1.8萬
買下後有做一些工程每塊成本再多20萬
也就是說他們每人成本是200*1.8 + 20 = 360 + 20
家人去郊區爬山看到於是跟鄰居問到其中一位電話
直接打過去問(鄰居堅持說不用付仲介費)對方開價3.5w/p賣
家母覺得還不錯可以去種種菜自己吃
原本想2.5w/p跟對方買
對方堅持要3.5w/p 後來加價到3.2w/p對方答應要賣
但工程款20萬堅持要我們付
家母想說那我們簽約就約定好明年3月底過後再過戶
這樣對方可以省5%奢侈稅拿出來付工程款,那我們就只付3.2w/p總價640萬就好
電話中對方也答應了
於是約好時間到代書那邊簽約
到了簽約當天
我們再確認一次過戶的細節
誰知對方竟改口說我們付640萬並且簽約過戶時間定後年四月滿兩年沒奢侈稅
我們覺得不合理對方就很勉強的退一步說
明年四月過戶 奢侈稅10%他吸收 但我們要付20萬工程款
我們表明立場3.2w/p本來就有把奢侈稅算進去了
奢侈稅原本就是賣方有賺錢應該付的
但對方說我們還要讓他付奢侈稅那他不想賣了
於是破局各自回家
以上…有沒有不到一年淨賺55%還嫌太少的八卦?
好笑的是第二天
6人中的另一人自己打電話來說他的那塊可以賣 開價4萬
家母說我們之前跟另一人談3.2萬沒有成
對方說 沒有3.5萬不要來講於是掛電話......
是小弟觀念需要更改嗎?
請教育一下小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