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PTT誠心首PO文長及表達能力不佳請見諒!
小弟想請問的是
11/3號的時候有建商來拜訪
說我爺爺有一筆土地他們想收購
但是我爺爺已經在100年的10月就往生了
當初在國稅局也沒查到有這塊土地
但是他也能說出兩個繼承人的名字
也給了地號
所以我們也不疑有他
在11/7就到地政事務所
去做查詢的動作了
給了地政事務所
我爺爺的身分證字號名字做查詢
也查到確實是我爺爺的
我們就準備要辦過戶了
所以就再到國稅局去做繳稅的動作
但是因為稅金將近要30萬所以到現在都還沒去繳
不過就在昨天11/19小弟請我做房仲的朋友
幫忙在查詢的時候土地已經不在我爺爺的名下
而且是買賣 既然爺爺人都已經不在了
也還沒做繼承的動作何來買賣?
一直到今天早上也就是11/20
小弟再到地政事務所在去做一次查詢
他們拿出的資料有所有權狀
但很明顯賣土地的人身分證上的照片不是我爺爺
身分證字號也不對
地政事務所的人說明早期土地是沒有所有權狀的
是用流水號登記
後來再到國稅局去辦理繳稅註銷
國稅局給的答案是應該是烏龍
因為國稅局我在我爺爺往生的時候
就會追我爺爺名下所有的土地財產
小弟目前的疑問是
如果是建商弄錯
為什麼建商去查是我爺爺的
就算同名同姓性別也一樣
但不可能這麼巧合連兩個繼承人的名字都一模一樣吧
然後在來是地政事務所那邊
如果早期是沒有所有權狀的
只用流水號登記
那為什麼對方要在買賣的時候
權狀就跑出來了?補發?
那又為什麼國稅局要我們繳稅
既然我爺爺往生的時候國稅局會追所有名下土地房屋財產
既然給的答案是現在沒有這筆土地
那為什麼當初到地政事務所
給身分證字號就有查出來這筆土地是在我爺爺名下的
現在又莫名不見了變成在別人名下還賣給了另一個人
地政事務所 國稅局的人給我的感覺就是
不想處理只是一直找理由合理化他們的解釋
小弟懇請這方面專業人事或是有經驗的人幫忙解答
小弟在這致上一百萬分的謝意
傷各位大大的眼睛了 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