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莫名其妙的畸零地陷阱

作者: frank111 (沒有)   2013-10-28 16:50:53
大概30年前家裡買了一棟透天的房子,
最近整理權狀的時候發現土地有分號,
角落的一小塊地是原屋主的,大概0.3坪,
但當初買房子的時候是整塊一起談的,
現在能主張這塊地是屬於我們的嗎?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0000-00-00 00:00:00
不懂你的意思,整理權狀表示你是看到權狀才看到這一小塊地。那表示這一塊地權狀在你們手上。所以意思是名字是原地主的嗎?還是你們調閱謄本才發現?通常有子號都會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0000-00-00 00:00:00
比較小才是。以分割來說後來分割的會比原號還小如果你能找出"原始合約"可能還有主張的機會。但是30年地政的公契已經銷毀了...
作者: moocow (void)   0000-00-00 00:00:00
主張地上權?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0000-00-00 00:00:00
透天是一整排共用牆壁的嗎,或是同一建案很多獨棟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0000-00-00 00:00:00
標準射後不理,那還發問....嘖嘖嘖
作者: frank111 (沒有)   0000-00-00 00:00:00
抱歉 下班就沒用電腦了
作者: frank111 (沒有)   0000-00-00 00:00:00
這塊地一開始就被分一小塊出去,但我們不知道
作者: frank111 (沒有)   0000-00-00 00:00:00
20年前地政有重新整理過地號
作者: frank111 (沒有)   0000-00-00 00:00:00
才把這塊地編回我們的地號下,最近調權狀的時候才發現
作者: frank111 (沒有)   0000-00-00 00:00:00
主張地上權,因為那部分是院子,上面並沒有建物沒有建物能主張地上權嗎?
作者: frank111 (沒有)   0000-00-00 00:00:00
是共用牆壁的透天,原地主跟鄰居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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