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內政部:降低服務費 擬標準化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9-06 17:02:29
1.來源連結:聯合理財網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96362
2.內容:
內政部:降低服務費 擬標準化
【聯合報╱記者江碩涵/台北報導】
房仲收取服務費的法律規定不夠明確,市場亂開、亂砍服務費案例層出不窮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昨天表示,政府正研擬修訂仲介服務費收取標
準化政策,將隨著房屋成交總價提升而降低服務費上限,最快年底通過、明
年實施。
王靚琇表示,看到有房仲業者「自砍趴數」到只剩買賣方各一趴,地政司樂
見其成;在眾多房仲業中有業者願意下殺仲介費,房仲業也可大洗牌,透過
市場機制,剔除高額收取服務費卻沒有高服務品質的房仲業者。
前年監察委員才針對內政部沒有明確規範房仲服務費而提出糾正案。
王靚琇表示,內政部正研擬修改房仲服務費率上限,舉例來說,低總價的房
仲服務費上限(買賣雙方合計)仍是六趴,但總價愈高、服務費上限就愈低
,服務費上限最低僅剩三趴,目前總價區間仍未確定。
另外,她表示,未來也不排除針對每個房仲業的服務品質提出服務費上限,
例如A房仲表現差,服務費最高僅能收三趴;B房仲服務好,服務費最高可
收到六趴。
目前房仲收取服務費多採固定比率,買方多為一趴、賣方則為三至四趴。舉
例來說,總價五千萬元的房屋,若向買方收一趴、賣方收四趴,房仲向買賣
雙方收取服務費總額約兩百五十萬元。
中華民國仲介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同榮表示,他不贊同地政司降低服務費上
限的作法,政府管制愈多、市場將愈亂,房仲業根本沒有存活空間。
3.心得或感想:
無。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3-09-06 17:16:00
要不要處理社區收清潔費的問題
作者: PPTAlex (艾利斯)   2013-09-06 17:27:00
先改變一下買賣同為一仲介的問題吧
作者: sky0190 (宏)   2013-09-06 18:10:00
人的問題
作者: dos792 (下來一個正妹)   2013-09-07 01:46:00
持有稅一年1%就可以解決的問題,搞了這麼久
作者: overweight (小智)   2013-09-07 02:47:00
社區收清潔費違法,且行之有年,就算收好了,有無報稅?
作者: overweight (小智)   2013-09-07 02:51:00
營利事業登記沒有,那我自己擋在門口收過路費剛好而已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3-09-08 07:51:00
不能只是降不定底限,至少得訂下限賣2%買1%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3-09-08 07:52:00
買賣各1%樂見其成,就是反商,若降到0.3%更好嗎
作者: Risperidone (願上帝賜福)   2013-09-15 03:31:00
黃色收到6%,甚至還説沒明確規範10%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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