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覺得被敲詐了

作者: jamo (hi)   2013-08-02 17:33:38
※ 引述《lovechildren (黃小綺)》之銘言:
: 背景說明:在高雄某套房大樓租屋,覺得還不錯,某天就向李管理員提起
: 『這裡有人要賣房子嗎?如果有麻煩跟我說』當時他只說會幫我留意
: 事件經過:約莫3.4個月後,某天接到另一陳管理員的電話
: 『小姐,我是管理員,聽說你想買房子,現在14樓有人要賣,
: 你在家嗎?現在方便上去看嗎?』『可以啊!』『那我跟你一起上去』
: 上去後,在等待屋主開門時,陳管理員說:『我們這個要收介紹費喔!
: 要收2%』我:『2%不是外面房屋仲介收的價格嗎?』
: 陳:『這是我們管理室的規定啊!你要用仲介我也有牌照啦』
: 接著屋主開門,因屋主是女生,不希望管理員進她房間,我便獨自進入
: 考慮約10天後,我和屋主簽約了,代書是我自己找的
: 這之中李管理員曾問我看得如何,我只說還在考慮,沒跟陳管理員有接觸
: 簽約時代書也說2%太不合理,一般會包個紅包,但應該不能強制收取
: 我很天真的以為應該是陳管理員的個人行為,今天鼓起勇氣面對這件事
: 趁李管理員跟總幹事都在的時候,去詢問關於仲介費的事
: 答案是大樓有規定不能收取紅包介紹,但因陳管理員自己的仲介執照
: 所以他可以自己跟我收仲介費,有問題自己跟陳管理員談
: 疑點:1.我當初問的是李管理員,並未委託陳管理員
: 2.陳管理員是等我上了14樓才告知要收取仲介費,我根本不知道他有仲介執照
: 3.我們既沒簽約,也不是什麼管理室的條款規定
他既然有營業員執照,
你就隻能從其他技術性問題下手
比如說合約公司甚麼的
但,你是要繼續住的,當你跟家人每天經過管理員室
都聽到"那戶怎樣怎樣"的風言風語時,會愉快嗎?
而且我在猜會叫陳員帶看很可能就是因為他有執照不會出事
你也知道自己天真
天真兩個字也不能解釋一切,人家也講明要 2%,你是假裝無視
這不叫天真叫選擇性失憶
也不要說人挖洞給你跳,你選擇去看屋,選擇接受資訊
講明要 2% 的當下你可以選擇拒絕轉身走開
: 心情:有一種被騙了吧!虧我還以為李管理員是好人,結果他挖洞給我跳?
: 我願意給個紅包,但是一通電話就收取2%,會不會太好賺?
: 如果房仲們看到這,自己風吹日晒雨淋,還要跟公司抽,
: 變身仲介的管理員,在我心目中就像披著羊皮的狼
: 可是都簽約了,這個問題還是要面對,畢竟以後住在這裡的人是我
: 我不想鬧得太難看,也不想付仲介費,有什麼說法或法規可以跟他談
: 讓他知難退讓改收紅包嗎?我想他最近可能會找我要仲介費吧!
一通電話就收 2%
你知道這通電話得知有多不易嗎?
要是有人能在宏達電財報公佈前一天給我一通電話
這通電話我願意付幾百萬!
很多人總愛說一通電話,一次帶看就要收費 XX ,會不會太好賺
這通電話,這次帶看背後是多少的心血跟付出
管理要經常跟住戶打好關係才有可能有售屋買屋租訊
他可以上班看電視玩 ipad 幹嘛跟你們打招呼呢?
而且你去捅他的行為也的確很不上道
我是不知道你上甚麼班啦~
但你自己接兼差,價錢談不攏,
對方跑去問你主管你們公司能不能私下兼差你做何感想?
建議你還是好好解決,撕破臉你可以不用花那麼多錢
沒白紙黑字寫下來,就連仲介公司也告不贏存心耍賴的無恥買方(不是指你)
但說真的做人的格調就差了!
實際一點妳還是要繼續住的,如果能接受冷眼對待
那麼鬧破了不在意也無所謂~
作者: dophin332 (...)   2013-08-02 17:44:00
有些人就是上來討拍合理化自己,討不到被打臉也假裝無視喔 我不是指原原po喔
作者: dophin332 (...)   2013-08-02 17:45:00
我只是想起之前有個要轉讓合宜住宅跟老公鬧翻那個
作者: zxcvbbb ( )   2013-08-02 17:47:00
聽你在放?宏達電財報你要付幾百萬 你身家多少?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3-08-02 17:49:00
這情報有他的價值,對2%有意見應該一開始就提出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3-08-02 17:50:00
不是到最後偷偷成交才來說自己好像被敲詐一樣不過管理員可以在告知你物件之前,就先跟你說他會收仲介費你願意付2%的話他在跟你說是哪一戶就好
作者: zxcvbbb ( )   2013-08-02 17:52:00
管用員一開始就說兩趴你看有沒有理他 跟本敲詐
作者: jakkx (風藍)   2013-08-02 18:02:00
看了一下兩邊其實都差不多…- -
作者: jakkx (風藍)   2013-08-02 18:03:00
一個是拖到開門前才講,另一個是拖到買前…
作者: rriver (river)   2013-08-02 18:29:00
其實我也滿想知道 若這件事鬧到法院 看看法官怎麼盼
作者: dollarshih (她來聽我的演唱會)   2013-08-02 18:34:00
買方完勝…
作者: cka   2013-08-02 18:39:00
沒書面合約應該不能生效吧
作者: cka   2013-08-02 18:40:00
嘴巴口頭講哪算 那要是他跟法院說 我當初說的是20%呢那你就回法官說 我當初聽到的是兩千塊介紹費 如果他說不是
作者: cka   2013-08-02 18:41:00
請他提書面或是錄音證據 他也提不出來要怎麼舉證
作者: rriver (river)   2013-08-02 18:41:00
就明文規定 不得超過6%了 還在20%
作者: Poseidon4 (Poseidon)   2013-08-02 18:55:00
一皮天下無難事。你都耍賴這麼久了。安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