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制上路 農舍更搶手?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7-07 09:19:12
1.來源連結:聯合新聞網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93245
2.內容:
新制上路 農舍更搶手?
【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農舍亂象叢生,內政部與農委會1日修正發布「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明訂農舍最小面積為13坪,以杜絕「一坪狗籠農舍」,並規定農舍面積不得
超過農地的1/10,以貫徹「農地農用」原則,免得農舍變成豪華別墅。
此外,鄉間也不乏「假農民」亂蓋農舍,充當豪宅、餐廳、土雞城、KTV、
工廠的情事;內政部表示,將嚴查農舍充當豪宅、餐廳、KTV 等「假農夫播
種」情事,也是下階段改革目標。
宜蘭地區房仲業者說,農舍新制上路前已有一波搶建、擴建潮,目前農舍行
情持穩,新制影響不大,一年來還有兩成的漲幅,未來因成屋率低、具稀少
性,農舍恐還有上漲空間。
房仲也表示,因新法規趨嚴,近年興起的「城巿農民田園風」恐將式微,不
過將來農舍成屋會越來越少,現有的農舍就變得搶手;買賣時,可參考地段
、建材、實價登錄行情。
內政部表示,民國89年農發條例修法後,持有0.25公頃以上的農地才能蓋農
舍;但之前持有農地的老農並無此規定,於是許多仲介、建商鑽法律漏洞,
找上不受法規限制的老農,以老農名義,建造一坪大小的「狗籠農舍」,申
請建照、使用執照,找到買主後再由買方出資擴建。
內政部表示,農舍應專供農民使用,在辦法修正發布後,規定農舍最小興建
面積為45平方公尺(至少13坪),且要辦理農民資格審查,包括買地應滿2
年,居住在戶籍所在地也要達到2年。
新法還規定,5年內曾取得農舍建造執照者,除原執照撤銷、失效與, 或自
然災害拆除等因素外,地方政府將不予許可興建農舍。
內政部說,新辦法限制農舍面積不能超過農業用地的十分之一,來防堵過去
有案例連其餘的十分之九都做圍牆,變成後院、莊園,形成非農舍使用的違
法情況。
3.心得或感想:
無。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3-07-07 10:10:00
應該要素及既往
作者: beeolive (bee)   2013-07-07 10:32:00
蘇嘉全表示
作者: dwesly (D.Wesly)   2013-07-07 12:00:00
請問為什麼新農舍會變少?以前也有很多是先蓋大於13坪再增建啊
作者: dwesly (D.Wesly)   2013-07-07 12:01:00
而且十分之一的規定不是本來就有嗎?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3-07-07 13:32:00
年輕人猛往都市擠,有錢人大多都散去鄉村了.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3-07-07 13:33:00
and...上次通過的好像啥休閒農場,就不受這個1/10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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