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看了一間房子(三房)
開598,但房仲說有人開530不成
所以我們出540...(後來覺得也不知道房仲說的是真是假)
下了3萬斡旋,填了議價委託書
但仲介完全沒提有要約書及斡旋可選(算自己笨>"<)
第2天還要我再加價,但我後來堅持不加
爸媽回去討論後也覺得價格跟屋齡都還有空間
就決定不買
但房仲第3天後就說540屋主說可接受算成交
這樣斡旋就改成訂金,沒辦法退
但我後來要求看議價委託書屋主處簽名是寫XXX後面還有寫某某人代簽
房仲說法是說屋主出國請助理代簽(還有這回事嗎?!)
日期寫的是我填議價委託書的第一天日期
但那時房仲還要求我加價根本沒說屋主同意成交
那這斡旋還有機會退嗎?真的是上班都沒心情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