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千萬屋「石牆變玻璃」看光! 屋主氣炸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3-04-22 02:21:43
※ 引述《whiteadam (blue eyes blue)》之銘言:
: 1.來源連結:
: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miffy011820130421184826
: 房子還沒蓋好卻狀況連連,像是透天厝車庫間,原本該是磚頭實體牆面的地方,
: 卻改成毛玻璃隔間,隔著縫隙,隔壁住戶間看的一清二楚,沒隱私,
: 還有二樓採光罩,住戶說沒圍牆,小偷容易跑進去,現在和建商之間進行協商,
: 希望能找出合理解決方式。
為什麼建商要在圍牆、採光罩上 "留空隙" 呢? 他是頭殼壞了 ? 省錢 ?
現在新聞記者是有人餵新聞,新聞台就弄得好像是獨家新聞、記者在良心爆料,
至於合法性與真實性、雙方的說法、政府的立場,新聞記者是沒膽去探究與爆料的。
這案子應該是問問居民、建商、市政府,
圍牆、採光罩是何時弄? 是合法申請的? 還是二次施工的違建 ?
很多透天厝的「車庫」在申請建照時
是申請成 "花園" 兼 "停車位" 的公設,不是車庫哦,
理論上,應該像歐式那樣種些花草,中間停台車,
但是經過二次施工後,這些就變成封閉式的私人車庫兼倉庫。
本來設計圖中的那些花草樹木呢 ? 不見了!
造就了現在台灣常見的連棟水泥新式透天加蓋採光罩鐵門圍牆車庫的都市景觀。
因為建商廣告不實,罰款很少,所以建商都這樣玩,
理想上,建商如果在廣告上畫出建照上沒有的東西,
應該就要罰個一千萬,但現在市政府大多是重罰十萬 !
因為廣告那樣畫,住戶買下來後會覺得政府敢拆就是找我麻煩。
因為違建案子太多了拆不完,
政府就會說,如果牆上有些洞,不是完全封閉的私人空間,那就列入緩拆
所以建商就會 "留空隙"
作者: cc1plus (廢柴聯盟盟主)   2013-04-22 02:39:00
mobile01 那邊有建商其他的照片, 看起來應該像建商的問題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3-04-22 04:44:00
台灣人只能蓋出醜陋的透天,可憐。
作者: lulalla (定存利息好少)   2013-04-22 09:34:00
車庫的圍牆通常是合法的,有申請雜項執照,違法的是鐵皮屋
作者: lulalla (定存利息好少)   2013-04-22 09:35:00
頂或透明採光罩。
作者: lulalla (定存利息好少)   2013-04-22 09:38:00
大部份透天的「車庫」其實就是一樓的室內空間,外面院子其
作者: lulalla (定存利息好少)   2013-04-22 09:39:00
實是「通向車庫的車道」+法定空地,院子當停車位的話這建商就少蓋很多室內空間了。XD
作者: lulalla (定存利息好少)   2013-04-22 09:41:00
至於說花園停車叫不叫歐式?我覺得跟歐式差蠻多的。XD
作者: aboutmmm (中等男人!?)   2013-04-22 13:44:00
啊就是偷空地比蓋違建,樓主解說已經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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