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各家房屋仲介公司「房屋漏水保固」一覽表

作者: ceosa (寧靜之美)   2006-06-22 08:08:59
編號 公司名稱 工程費用負擔
1. 中信房屋 (一)費用金額在新台幣一萬元以下者,由買方自行負擔。
(二)費用金額超過新台被一萬元者,依不同項目之限額由
公司負擔,其餘由買方自行負擔,但買方應負擔至少
新台幣一萬元。
2. 永慶房屋 依每次修護工程估價後之總費用分擔,方式如下:
1. 總費用未逾一萬元時,由買方全額負擔。
2. 總費用超過一萬元未逾十一萬元時,由買方負擔一萬元,
若總費用超過十一萬元時,則本公司最高墊付十萬元,
差額部份由買方負擔。
3. 總費用超過一萬元未逾十一萬元時,扣除買方一萬元之
自負額後,差額部份由本公司墊付
3. 信義房屋 1. 在保固期限內每次之維修工程費用在新台幣壹萬元以下
之部分及超過參拾壹萬元以上之部分,其費用由施工單
位向買方收取,超過壹萬元以上,參拾壹萬元以下之部
分由施工單位向本公司收取。
2. 本公司所負擔之工程費用僅限於由公司指定之施工單位
施工者,凡由買方自行修護或委託其他公司施工者,本
公司概不負擔任何費用。
3. 買方同意施工單位施工前,可向買方收取工程預付款,
金額以買方自負額為主。
4. 太平洋房屋 1. 修復對象只限於經由本公司仲介成交之買賣案件,當買賣
標的物之主建物部份(不含增建、外牆及公共設施、公共
管線之部分及上層樓等第三者所有部份)發現滲漏水
2. 修護內容如下:修護內容為房屋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
(以下簡稱建物權狀)主建物涵蓋之屋頂以及室內給水管、
熱水管、排水管線(不含公共管線)等給水系統滲漏水修護
3. 上述修護過程已回復原狀為原則,任何因美觀因素所增加
之費用,不在承保範圍內
4. 前條規定之修護工程費用自負額在新台幣壹萬元以下由買
方自行負擔,超過壹萬元以上,壹拾壹萬元以下之部分依
列項目之限額內由該公司負擔
屋頂滲漏水部份NT25000 冷熱水管滲漏水部分NT25000
室內排水管線慎漏水部分NT25000
室內地板牆壁滲漏水部份NT25000
5. 力霸房屋 無
6. 二十一世紀不動產 無
以上有保固規定的仲介,保固期間都是半年,自交屋日起算
仲介的保固通常不包括自來水公司的公共管線所造成的滲漏狀況
作者: nonono (北海道上海澎湖)   2006-03-05 16: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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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scusfish (discusfish)   2006-06-25 17:24:00
大大真熱心~還post上來給大家比較,感恩按個好!_!
作者: christmas   2006-06-25 22:44:00
怎麼沒人推也沒m?很有用的資訊 真是太感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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