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為何財產投票制被歷史淘汰?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08-13 11:23:13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 所以刑法一百條修法程序怎麼走的?
: : 因為某人站出來振臂一呼說此條乃惡法,大多數人民都不喜歡,
: : 然後那條文就被修改了?
: 你自己去看一下不就知道了
: 你不會是在刑法一百條修正後出生的吧...
: : 套句你超喜歡的話: 中華民國開國以來修訂或新訂了多少條法條? 你才舉一條算毛?
: : 另外前陣子有一條法條超快修改的你怎麼不提? 你倒是說說那條修法是因為多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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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痛心疾首而導致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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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數位改臉性利用的法條,是因為大多數人民不爽而出來抗爭後改的嗎?
: 兩點
: 第一要有代表性,刑法一百條就是國民黨不想改,但是人民想改,在當時正常的流程
: 根本不可能修改,導致人民上街頭最終才修改的
看清楚某前面的描述︰刑法一百條修改是無可爭辯的事實。然而,這修改是因為
大多數人民不喜歡,就修改了? 還是要走完既有的修法程序,其中包括對於修改
與否之正當性的辯論。
可是您老人家一直以來的描述給讀者的印象是怎樣? 「只要大家或者說大多數人
民不喜歡」某條法律,那條法條「就應該單純為了那個原因修改」。
不好意思,刑法一百條終究被修改的史實不是這樣的。
修改否的正反雙方還是經過修改否的法理進行過多次激辯。
但是那些你根本不看不理,只是一再反覆寫著,只要大多數人民不爽的法條就應
該廢止或修改。
廢止相對簡單,可是修改呢? 怎麼改? 「大多數人民聚在一起討論」應該怎麼改
之後,「依循相關提案程序」提請立法院修改?
刑法一百條是這種程序修改的?
: 第二你講這些不是自打嘴巴嗎?
: : 先前給你過相關資料連結關鍵字等,你絲毫不理,只是反覆跳針要別人查資
: : 料寫給你看。內容不合你的意你就輕飄飄來一句: 我不認同云云?
: : 你當網友是你的誰啊?
: 問你啊,刑法一百條不就是最好例子
: 當掌握法律程序的人不想修改時,人民該怎麼辦?
: 你的回答修改程序在那邊?
你就只會糾結這一點? 還是在歷史版糾結這點?
史上各種人民運動如遊行乃至於和政府局大或大規模衝突等等等,這種歷史事實,
還要等你出來嚷嚷,大家才會恍然大悟?
困難而複雜的點,是人民表現出強烈修法意願「之後」,怎樣協調出「眾人同意」
的修法版本。這才是某與其他網友一直以來反覆提醒你並提出各種意見乃至於連結
讓你去瞧瞧的重點。要深入討論,得先具備某些基本知識,你連基本的修法程序的
步驟都不肯花你寶貴的時間去了解。這樣憑甚麼進一步去討論某些個條文,你自認
唯有那些不妥的部分,你認為應該怎樣改,憑甚麼要照你的主張改等等。
: : 上面那些麻煩你自己去翻法學院相關書籍。
: 法學院相關書籍都沒有說
: 人民不滿法律程序想要進行修正時,而與主導法律修正程序者意見相反時
: 人民該如何修正法律程序
瞧瞧,上面那段不就是你典型的問法?
修法程序的規定,也是法規。請問你,這樣一來,想要修改修法程序的某些
條文,應該怎麼做?
最基本的修法程序的條文都不去看,然後要網友一步步告訴你現行或某個時代
的修法程序是怎樣規定。然後再讓你挑三揀四說這條不對那條不行,而你又寫
不出所以然來(你前文寫了你就是不相信大法官或啥的云云,這種人誰期待能寫
出啥應該修改某特定法條的理論),哪個網友有那個義務一步步領著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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