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為何財產投票制被歷史淘汰?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08-08 17:16:30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 歷史上關於周亞夫治軍的事例麻煩去看一看。史實關於某某某亂政的事例
: : 也所在多有。
: 給你兩個字關係
: 有時我真的覺得很丟臉,外國教授對於"關係"這兩個字的研究比台灣人還透徹
關係?
麻煩你搞清楚檯面上的制度上的權限,和檯面下的胡扯八道。
這邊討論的是正式的制度而你扯檯面下的拉關係結派別?
如前述,你乾脆說總統的配偶也可以憑他們之間的配偶關係,總統的情人也
可以憑兩者的性關係去發揮影響力。
然後總統的各種親屬如子女也可以憑藉親屬關係去發揮各種影響。
這些靠關係發揮的檯面下非正式甚至非法的影響力你把它當作一個國家運作
該有的正常與日常規則?
: 首先這些顧問和資政,本身就有不擔任總統府顧問和資政就咆嘯官員的權力或
: 是能力?
總統府網頁寫得很明白,總統府資政的權限就是對總統提供建議。對此建議,
總統沒有義務接受,甚至無義務對建議者給予解釋不接受的理由。
至於總統府資政對於中央機關的任何官員本就沒有任何法定權限給建議乃至於
指揮遑論咆嘯。
要主張這點麻煩至少舉證敘明哪個總統府資政於何時何地做了你所主張的事情
。這樣好歹可支持你的主張曾實際發生過。即便如此,這種證據依舊不能支持
發生這種事情證實了「靠關係行政」是我國的合法方式,更不能據以表明這種
靠關係進行日常行政的方式該是普世接受執行的一種制度。
: 比較常見的應該是紀政,其資歷和在運動界的表現,夠不夠咆嘯官員?至少體
: 育官員是夠的吧
麻煩具體舉證何時何地技正以總統府資政的身分對哪個我國官員或者體育官員
咆嘯?
: : 敕任議員?
: : 麻煩你去查我國憲法看看這種制度現在合憲否。
: : 另外,你提的這個制度牽涉到中央與地方分權的議題,是很大的議題。
: : 麻煩去閱讀憲法學相關理論。
: : 美國歷史上對於聯邦政府可對各州管到那些程度有各種各樣的爭吵。
: : 比方說,有一段時間,對於食品藥物的安全是各州各管各的,後來出
: : 大事才導致設立現行的聯邦食品藥物管理局統管全美。
: : 這是很大的議題,有興趣者請參考
: : Federalism in the United States
: : https://en.wikipedia.org/wiki/Federalism_in_the_United_States
: 合不合憲不是憲法和大法官說了算
: 合不合憲是人民說了算
嘆氣,開始耍無賴了。
下面你乾脆直接寫人民不爽於是造反好了。
: 法律只是人民社會公約的產出,並不是反過來限制人民僅能依照這個法律行事
: 當法律不符合人民需求,就修改法律
是啊。正常的國家有正常的法定程序去修改法律。
怎樣的程序?
又是只會扯人民需求;哪些人民的需求? 各種人民團體有利益衝突的。任何一個
人民認為自己權利被現行法侵害或者「對他不公平」,就代表這條法律「是錯的
」?
那請問我國現在再吵「行人地獄」的處罰規定,這至少牽涉到行人派和行車派
。麻煩你提出一條「能讓所有的人都真心認為不會不公平侵害自己權利」的規定
來瞧瞧?
再說公共建設好了。今天某市要修建捷運,其中一條路線會通過某些市民的
土地。照竹炭烏龍上面的主張,只要有任何一個地主市民拒絕,這捷運就不應
該修建,以免侵害市民的權利?
: 所以你在談論這個議題上面拿合憲出來講?
: 我只能回答如果財產民主制符合人民需求,那麼就不存在是否合憲的問題,而是憲法
: 應當廢除或是修正
符合人民需求就不存在合憲的問題? 長嘆,難怪先前已經有網友預見如此而提早
寫出竹炭烏龍對於法律的各種概念拿到法律板會被噴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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