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為何財產投票制被歷史淘汰?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08-04 22:48:13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 換言之,某質疑的是這歷史上出現的主張本身的欠缺。
: 所以你並沒有去了解有錢這個概念
: 所以才會得到一個最有錢的人這樣的結論
: 在不同評估方式下最有錢是不同的,全國所有主要企業我都有兩成以上的股票
: 和現金資產最多的人,全國所有汽車八成都是他賣出的人
: 誰最有錢?
所以?
「你的」選舉權制度「採取哪一個」判定有錢的方式?
「你挑的那個」判定方式,是如何得到「沒有最有錢的人」這個判定?
: : 所以? 你上面舉的例子和解說,成功了解釋潛力等同於判斷力這主張
: : 的正確性嗎?
: : 抱歉並沒有。
: : 你只看到拉曼努江的「窮」,你沒看到他的數學天分。
: 和前面講的一樣你並沒有去了解歷史上是怎麼運作的
: 這位被舉出來是因為要凸顯出他的"窮"
為了你的目的,你只想凸顯他的窮。
但是麻煩回到原始的討論。你最初定的規則是「越有錢的等同判斷力越高」。
某先前質疑你這個等同律是指出,依照你這條規則,窮卻同時有某方面專業能
力的人會被你這條規則排除。
你如果想避免這樣,就需要修改你的規則。
: 首先窮是一個相對定義
是,相對定義,所以呢?
請你完整寫出你的定義。
規則一、越有錢的等同判斷力越高。。
規則二、所謂的有錢,意思是………啥? 麻煩你把這規則寫出來。
這規則要滿足下面兩個要件:
第一、最有錢的人不唯一。
第二、這個所謂有錢的規則,能夠納入拉曼努江那種低收入但有某方面
高天賦。
: 再其次歷史上如何運作我也告訴你了,並不表示窮就沒人看到他的潛力
: 而是窮只是一個分界超出這個界限的人就會被吸收
所以? 「有人看到他的潛力」? 那個人「憑甚麼規則」去看到他的
潛力? 那個人是憑你現在在這邊提出的「潛力等同錢力」的規則嗎?
當你引用史實想支持「你提出的規則」時,請先搞清楚,那個史實
是在運用你的規則的狀況下達到的嗎?
最後,麻煩你專心「和你自己辯論」。今天是你提出上面所謂越有錢
的人判斷力越高的理論。「是你要去完備他」。別人對你的理論提出任
何質疑的時候,麻煩你別見樹不見林地只針對別人的質疑去反駁或者說
提出解答。麻煩搞清楚,你提出的解答的目的是要能回去完備你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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