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史館貼文:中華民國已由北京代表繼承

作者: TetsuNoTori (台南空三小鳥)   2022-08-11 04:35:10
睡前也來發表一些個人意見
本人還是大學生,也不是讀史學相關科系
對相關脈絡可能理解較粗淺一些
還請版上各位專業版友不吝指教,感謝!
私以為,在講究"歷史正確"之前
我們應該優先考慮的是"當代人們的方便"
比如說一開始全台土地都是原住民的
後來漢人移民偷拐搶騙,把很多地弄過來
那麼我們現在是不是應該還他們地?
顯然,現實中實行這種措施有諸多困難
所以沒半個政治人物想幹這種事
頂多就是在行政上他們優惠,作為"部分"補償
至於不能補償的那部分也就只能算了
為了彌補歷史的錯誤而去犧牲現在的權益
我想大多數人應該都不想這麼做
同樣的"中華民國存在且正當統治台灣"
這樣的解釋目前對台灣應該最方便
不論是繼續維持它的地位,或是以新政府取代
至少38年後國民政府必須有統治正當性
否則那之後抓的殺人犯是不是都要放出來?
國庫裡稅金是無權徵收,是不是要發還?
白色恐怖暴行可以拍拍屁股,跟我無關不用賠?
經過多年民主化,應該很少人會懷疑
目前民國政府所代表的正是台灣人的民意
"If it ain't broke, don't fix it"
特意全部砍掉重練,恐怕還是有一點脫褲子放屁
至於中共的因素我想可以完全不必考慮
畢竟怎麼看都不覺得他們會在乎有沒有正當性
以上是一些個人淺見
若有違反版規之虞煩請告知,會盡快修改
感謝各位,晚安(早安?)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8-11 06:49:00
這篇點出了更可怕但實際且許多人不敢面對的問題如同前面網友們始終只敢提反正很多賣不出去或真的要賣會壞了提案人的名聲的骨董以外,所謂叛逃集團帶來的黃金始終沒人敢碰。至於本文所提的問題其實在我國超來的民法裡面可以看出即使是我們如今還承認的所謂先進國家處理這類事實的方法也是以承認現狀為基調。最有名的例子就是拆屋還地的處理地主自己不查之下被「熱心民眾」幫自己開發沒好好利用的土地,地主未即時發現,法律不支持地主要求對方拆屋還地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2-08-11 08:01:00
感謝回應。
作者: randy123 (好色怪叔叔)   2022-08-11 08:47:00
不過現實上有些是一樓未越界但樓上偷越界20-30公分的建築,反倒被切去突出部。這就不曉得是打官司還是地主補償所謂
作者: aresjung (OTU GSAWAKKWA NNE GI)   2022-08-11 14:54:00
1945年民國34年台灣就已設臺灣省被中華民國統治了,會認為民國38年中華民國才來統治台灣的,表示民進黨洗腦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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