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糞作]歐洲的劊子手

作者: helldog (媽寶地狗)   2022-02-11 00:39:05
在歐洲中世紀,對於犯法的人,當時的習慣是交由地方耆老來發落,地方耆老根據當地的
習慣來處以私刑,對輕犯者打一頓,偷竊慣犯則是被流放,情節更嚴重者,比如殺人犯或
女巫,則是打死或火刑。
就算領主有雇用劊子手,劊子手也是兼職的;他們論件計酬,並沒有執法者的身分,在執
行刑法時如果圍觀民眾覺得看不爽,會沖上去攻擊劊子手。比如劊子手功夫不好,沒辦法
一刀砍下死刑犯的腦袋,圍觀民眾噓聲四起,把劊子手拖下來活活打死都是有可能的。
而且許多劊子手的底並不乾淨,他們的黑歷史,並沒有比死在手手上的犯罪好多少。
所以劊子手是一種卑賤的職業,如同某些受到"低賤"的行業,如屠戶、殯葬業、制革匠,
這些人備受歧視。鄰居不願意跟他們來往,他們不能進入酒館或澡堂,也不能進入教堂,
當它們將死之際,大部分的神父不願意進入他們的住家去進行臨終祝禱,產婆也不願幫他
們的小孩接生。
在當時社會大眾的眼裡,劊子手的社會地位沒比娼妓、小偷、雇傭兵、吉卜賽人、猶太人
高明多少。在罵人時,中國人喜歡問候對方母親的下三路,歐洲人則是愛攻擊對方的血統
與出身,比如"婊子養的"、"劊子手的賤兒子",所以當你從事劊子手這個職業時,你已經
是社死了。
但到16世紀就不一樣了;1507年頒布的班貝格法典,可視為神羅帝國第一部正式的刑法;
許多領主體認到,彰顯公權力有助於自己的統治,把司法權拿回到自己手上,而不是交由
地方耆老發落,則是彰顯公權力的一種辦法,而且依法辦事而不任由人民私刑是種進步的
象徵。
如何彰顯司法的權威呢?公開處刑是個好辦法,領主需要專業、底子乾淨且道德的劊子手
。劊子手將身穿漂亮的衣服,比如大紅或大綠的襯衫,外加一件披風,以良好的行刑技巧
"表演一場好看的Show",冷靜殘酷的處罰/處決犯人,除了能慰藉受害者家屬,還能鎮攝
宵小,有助於改善治安,維持社會良善。
所以領主開始雇用更多的司法人員,讓政府能執行更多的司法判決;劊子手也從兼職,變
成了終身僱用制的公務員,地位上等同抄寫員或地方督察。劊子手不再是論件計酬,而是
有固定的薪水與獎金。重點是,劊子手有了執法者的合法身分,行刑時,圍觀民眾再也不
能隨意攻擊劊子手了。
劊子手的養成制度
如同歐洲的工匠,劊子手也是要從學徒開始幹起;因為過去是賤職,劊子手並沒有專業的
學校,也不會公開收徒,劊子手多半是父子相傳的家族事業。雖然劊子手的兒子可能會拜
其他劊子手為師,但這很少見。
學徒要學會保養師父(父親)的刑具,張羅師父與助手的吃喝,有時還要幫處理犯人的屍體
。師父則要教導學徒劊子手的技藝,比如刑求的技巧,如何執行死刑,最重要的,則是學
會使用斬首劍。
斬首劍是劊子手的象徵,在中世紀,斬首劍與一般的戰場刀劍並無兩樣,到了十六世紀,
斬首劍特化成專為斬首而存在;劍尖由尖轉平,劍的重量更加平均,它是一把約1.2公尺
,重約3公斤的巨劍,劍身刻滿漂亮的花紋,然後代代相傳。
在師父的督導下,學徒先用瓜果當人頭練習斬首;第二階段則是改用大黃,因為大黃的莖
像人的脖子。第三階段改用活羊活豬,讓學徒習慣血的滋味。等到學徒大一些,就要上刑
場幫忙,師父還會讓學徒主持行刑,累積工作經驗;等到師父覺得學徒準備好了,學徒就
可參加劊子手的術科考試了。
劊子手的名人將會觀摩學徒的行刑過程,如果名人認可該學徒可以出師,他會根據慣例,
輕拍學徒的臉頰三下,向觀眾宣布這樣年輕的新手技巧純熟、手法老練。然後當局會頒發
證書,證明該員已是正式且合格劊子手,有資格受雇於其他領主,領取薪資並執行公務。
如同其他的行業,當新人完成大師的測驗後,親朋好友會狂歡暢飲,恭喜又有一位專業人
士誕生。
新人劊子手會花數年到各地實習,累積名氣與人脈,如果運氣好加上功夫紮實,他會成為
行業內的名人,然後受雇於大城市,成為中產階級的一員(雖然不見容於社會)。
劊子手的工作
劊子手需精通各種肉刑,他們會在刑場上行刑;比如對犯人鞭打、水刑、割舌、剁指、烙
刑、挖眼,如何動用肉刑又不出人命,就是劊子手的專業所在。在16世紀晚期,最普遍的
肉刑就是鞭打;劊子手對小偷等輕犯施以鞭打,累犯者則會被法院判流放。在16世紀中期
,當時的法學家們覺得肉刑既殘酷又荒唐可笑,所以肉刑慢慢淡出於神羅的各大都市/邦
國,取代的是勞役所與坐牢。
劊子手還需要精通各種死刑,其中絞刑十分常見;把繩子套在脖子上嘞緊,踢開犯人腳下
的墊腳物,犯人就會被吊死;但劊子手並不喜歡絞刑,因為無技術含量,普通人都會做,
絞刑是留給社會low逼的刑罰。
死刑裡最考驗劊子手技術的就是斬首;犯人跪者、站者或坐在椅上,然後劊子手站在犯人
後面,揮動斬首劍或斧頭。如果劊子手乾淨俐落的一擊就砍下對方腦袋,屍體還維持姿勢
不變,四周吃瓜觀眾會大聲叫好,稱讚這個劊子手功夫高強,這場殺人秀是如此好看。
但斬首也有可能失敗;如果劊子手無法一次就砍下對方的頭,根據不成文的規定,劊子手
最多只能再試兩次(一共只有三次機會),如果三次下來犯人還沒氣絕身亡,吃瓜群眾就會
噓聲四起,往劊子手身上投擲石塊,上級也會覺得這個劊子手不夠專業,可能會面臨被解
雇的危險,某些城鎮甚至還會處死劊子手;劊子手遇到這類事,往往迷信的說,這一定是
魔鬼幹的好事。
在歐洲,斧頭讓人想到的是樵夫或傭兵,而劍,則代表公理與正義。當時用劍斬首是種體
面的手法,犯案的貴族/市民都會希望死於用劍斬首,如果死於絞刑,是種屈辱。
面對窮兇惡極的犯罪,面臨的死刑可能是輪刑;犯人躺在地上,劊子手扛者車輪,對犯人
身體施以重擊。如果法官仁慈些,裁定"由上而下",劊子手會用車輪直接重擊犯人頭部或
頸部,讓對手馬上死亡。如果法官認為該人罪大惡極該多受些苦,劊子手會用車輪打擊犯
人的四肢或身體,敲斷多處的骨頭,往往會重擊超過30下,最後才讓犯人死去。死了以後
,劊子手會把車輪立起來,把屍體綁在上面展示多日,羞辱犯人。至於更殘忍的五馬分屍
,歷史記載的次數很少很少。
除了在公開場合執行刑罰或死刑,劊子手也要負責刑偵工作;劊子手會把嫌犯從囚室押解
到刑訊室,在法官或審訊員的指示下,劊子手會對嫌犯施加心理壓力,逼迫嫌犯坦白。當
時最常用的一招就是屍體試煉;讓嫌犯去觸摸被害人的遺體,如果遺體突然流出血來或四
肢抽動,這位犯人便是有罪的。雖然當時的法學家對此斥之以鼻,認為屍體試煉只是迷信
,但這招就是有效,很多嫌犯往往因害怕去做屍體試煉,反而招供了。
如果犯人扛過壓力還是不招,在法官或審訊員的指示下,劊子手就會對嫌犯施加肉刑。比
如把犯人雙手反綁,然後再用繩子吊起來;劊子手轉動把手,繩子則會讓反綁的雙手越擡
越高,劊子手還會把重物綁在犯人雙腿,在兩力的相反拉扯下,犯人更為痛苦。
一般來說,肉刑有限制的;對女人用刑,一天不能超過15分鐘,烙刑不能超過四次,不然
犯人會死亡。一位合格且道德的劊子手並不會隨意虐待犯人,他不輕易用刑,多半會先用
心理壓力逼人就範,如果無用才會刑求。當他觀察到犯人撐不過去了,還會停止用刑,防
止對方死亡。克勞斯.巴比[註]曾說:「我對犯人刑求只是工作,並不是為了取樂。」
註:
克勞斯.巴比是2戰駐巴黎的蓋世太保頭子,綽號「里昂屠夫」,擅長情報工作、對付遊擊
隊。二戰後與CIA合作以躲過紐倫堡大審;最知名的事蹟就是在南美洲指揮當地的軍警逮
到切.格瓦拉,他的名言是「切.格瓦拉就是個業餘的,如果他在二戰,一天都活不下去。

劊子手的收入
劊子手的收入不錯,一個月有12佛林特,外加年終獎金半個月,年薪則是150佛林特
(12*12+6)。是當時僕人薪水的10~15倍,老師的3倍。那時一條麵包約0.03佛林特,貧民
窟的房租一年是6佛林特。
有句老話,醫生懂最多的殺人技巧,換句話說,殺人者也可能是最好的醫生。 許多劊子
手兼職民俗療法,也是經驗豐富且技術高超的外科大夫,他們替病人截肢接骨,販賣外傷
膏藥,生意一直很好;某位劊子手一年處死不到10人,但他一年的病人有300多位。
遙遠的東方島國,有一同行叫山田淺右衛門,雖然他每年帳面上的收入不到50兩,但他販
賣含有人膽(死囚)的人膽丸,據說能治肺癆,家裡富裕的有如3~4萬石的大名,可謂富可
敵國(藩)。
劊子手還會割下死囚屍體的一部份,賣給民眾;當時的歐洲人迷信死人遺體/遺骨做成的
護身符,可以保護它們免受災難病痛、還能帶來好運,甚至有人還會花錢買死囚的肉去吃
,他們堅信死人肉也能治病。這也是天主教為何如此看重聖徒的遺物/遺體,因為這些是
有魔力的。
劊子手有時會收到犯人家屬的賄絡,他們希望劊子手行刑時能輕一點,讓犯人痛苦少些,
或請求讓犯人的死法體面;有時他們會到不明人士的贈禮,希望劊子手能對某犯人的施刑
加倍,讓他越痛苦越好,有時還希望讓某犯人快快死去,以免他曝露出什麼秘密,行醫、
販賣屍體、收賄,這些都是劊子手的灰色收入。
後記
劊子手以收入來說,可算中上階級;後面雖然有官方身分,總有比劊子手窮但自認為比劊
子手高尚的酸民,總是一直歧視劊子手們;劊子手的孩子不能從事社會上認為的體面行業
,也不能進入大學。
到了17世紀,劊子手行刑的次數變少了,因為政府與法官的權威已經建立,不需要再透過
殘酷的刑行讓公權力深入人心。紐倫堡在17世紀只執行過6次輪刑,在18世紀只執行過一
次,拜活板門與斷頭台的發明,讓絞刑與斬首更有人性。
1731年,瑪麗亞·特蕾莎皇後頒布詔令,劊子手退休後,劊子手與其後代不得被歧視;到
了19世紀,劊子手這職業變成了往日黃花,為大家所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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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dgehogs (刺蝟)   2022-02-11 12:56:00
推,看來有些部分東西方都差不多
作者: y11971alex (Indigo)   2022-02-11 15:03:00
可以賣屍體?要不要連房屋家屬也賣一賣啊?
作者: Kbart (凱巴特)   2022-02-11 16:56:00
中國古代凌遲一樣有賣屍體這事,中醫還會把屍塊當藥材可見野蠻時代不分東西方都一樣 XD
作者: ccstand (Jack )   2022-02-11 17:45:00
歐洲十九世紀時還會把木乃伊入藥
作者: helldog (媽寶地狗)   2022-02-11 20:57:00
16-17世紀的歐洲醫生,迷信一种叫法老王之土的東西,就是木乃衣,認為能治百病,是百藥之王;至于他藥箱裏的法老王之土是真是假,連醫生自己都不知道吧
作者: cksxxb (胖小喵)   2022-02-13 09:21:00
當然是無人認領的屍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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