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美軍眷舍與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作者: rray88tw (Rayscataholic)   2020-04-16 01:28:39
代PO
最近在做學校報告
在閱讀鄭詩穎的《美軍眷村進駐天母影響居民生活空間之研究》一文
https://i.imgur.com/pnEppoZ.jpg
節錄頁32之部分內文
裡面提到根據民國43年簽屬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規定美軍得以建造美國專用的設施,費
用由美方承擔
以此為依據美方選用陽明山山仔后與天母兩處建造美軍眷舍
但是我在爬資料後發現這細項是出自"關於在中華民國之美軍地位協定"
而這項應該有別於"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是在民國54年簽署的,這之中整整差了11年
本人不諳法律,這是因為其地位從屬於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所以才如此寫道?
另外美國早以在民國40年便已經在決定駐地,民41年便完工第一批宿舍群
這時間點怎麼都對不上,我腦子也轉不太過來
所以美軍擇地建房這行為是用先上車後補票的概念,還是有其他法源依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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