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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美國政府賠償印地安自治區169億 補償過去60年擅自開採天然資源
新聞內容:
美國政府與納瓦荷族自治區今天達成共識,將支付5億5400萬美元(約新台幣169億元),
以作為過去60年來使用自治區天然資源的代價。納瓦荷族是美國西南部的原住民族,也是
北美洲目前最大的原住民族群,擁有美國面積最大的印地安保留地,位在亞利桑那州、新
墨西哥州與猶他州,面積達7萬平方公里。這是美國史上單一美洲印地安部落從美國政府
所獲得的最高金額。美國政府於2011年也同意支付3億8000萬美元給奧克拉荷馬州的歐薩
吉部落。
納瓦荷族自治區發言人阿巴斯塔說,這項協議主要是為了賠償長久以來對納瓦荷族人的錯
誤對待,這筆高達5億5400萬美元的收入,也是納瓦荷族自治區目前急需的收入。納瓦荷
族自治區指控美國政府在1946年到2012年間,身為自治區天然資源的信託者,卻未採取適
當的方法與少數民族交涉,就擅自取走自治區內的天然資源,例如煤、油與天然瓦斯。
納瓦荷族自治區原本尋求9億美元的賠償,但歐巴馬政府決定在法庭尋求和解,經過近3個
月的協商後,雙方達成共識,美國政府將在兩個月內付款。事實上,除了納瓦荷族自治區
的案子之外,另外還有上百個類似的案子,不少原住民部落都向美國政府提出訴訟,有些
已和解,有些還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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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好像很多人喜歡舉美國建國跟印地安人打仗的事
來證明美國也是邪惡政權之類什麼的
卻不想談美國政府為印地安人所做過的賠償,而這只是單件案件而已
2011年也曾同意支付3億8000萬美元給奧克拉荷馬州的歐薩吉(Osage)部落
另外還有上百個類似的案子,訴訟 和解 或是還在進行中
我不是說美國是什麼聖人國家,
印地安原住民花了近150年才得到美國給予合法公民權
美國這些案件說不定有些還是200-300年前的事
但是這些案件至少顯示了有真心想和解共生的決心
反觀台灣,最近正在吵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各種反對的批評社論瘋狂齊出,什麼變形正義、不如拚經濟、還有說這是鬥爭的
有甚麼資格舉美國當例子來做類比呢?
300多年前,台灣在清國的"統治"下,痛苦翻滾了200年
後繼的中華民國,自稱"再"後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對當時有公正的評價嗎?
沒有公正的評價,我看到更多的評價是"清國對台灣擁有正當統治權"
只有這樣而已,更別說賠償
假設現在美國想當壞人,入侵各位的國家殺人並統治,我想在座各位也沒人能接受
那為什麼可能是各位先代的清國,同樣入侵跟殺人,卻可以被接受呢?
這不是什麼詭辯,這是評價標準能不能一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