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案子的進度,喝幾瓶啤酒,找幾篇舊文章。
和L二十年後重逢,意味著與Joy分別了廿一年,
我突然想起當年鼓起勇氣寫給她的信,
十一年後的自白,求什麼我也不知道,
原來,也過了十年了,歲月不饒人。
過完了生日,做為世間的記時單位,四捨五入我們都四十了。
不知不覺得,當年的一切就像幽魂一樣纏著我,伴著度過一半的人生,
妳好嗎?幸福嗎?快樂嗎?有人守護著嗎?
我看到L過著幸福快樂的人生都尚且悲喜交集,
遑論曾經就是一切的妳?
當時看著Joy說著感謝的回信,我以為我能放下,
十年過去了,我真的放下了嗎?
顯而易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