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想要桶carrey16的人先去申請罷免板主吧

作者: carrey16   2022-03-10 13:26:03
1.板主表現很稱職,為何要罷免,我不解~
2.沒人想桶carrey16
3.carrey16 沒有違反板規,無法桶,換板主也沒用
4.你自己為何不提罷免?
5.有看到這點嗎? 有申訴紀錄嗎? 有定案判決嗎?
當事人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 引述《dozier (dozier)》之銘言:
: 之前提了一次無效罷免 希望這次再有人提出
: 記得要第5點要手動轉錄
: 1>發起人須符合資格登入250且發表100。
: 2>當事人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並於小組長定案後七日內,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罷免板主申請。
: 3>當事人未符合連署案發起人資格,得書面委託他人代理。
: 代理人僅限一人,連署案發起僅限一次。
: 4>罷免板主連署發起原因,需符合公眾議題,並由小組長審核。
: 小組長裁定連署理由,可駁回申請案。
: (申請原因僅限五行,其餘需列為補充說明。)
: 5>欲發起罷免連署者,請至 LifeRecallBM 板提出,開始連署
: 一小時內,將連署文轉錄至該看板及小組事務板,告知進行
: 罷免連署中。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遭處分致未符合
: 發文限制者,可委託他人代為轉錄。)
: 6>板主不得刪除上點所提之告知文。(建議連署者自行存證)
: 7>罷免連署中,因程序不符者(連署遭裁定不合組規而無效),
: 其當事人/代理人於該連署發起日起三個月內不得於本群組內
: 提出罷免。
: 8>連署時間滿七天,發起人方得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由小組長
: 審核有效票數。超過連署結束時間四十八小時未提出申請者,
: 不得提出申請。未至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者,當事人/代理人
: 於三個月內不得提出罷免板主連署。
: 9>提出申請後,小組長可視情況延長連署時間,至多十四天。
: (連署期滿)
: 10>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有效支持票50以上,且有效支持票數
: 高出有效反對票數的1/2以上。
: 11>若罷免連署票數未通過,判定為罷免未通過。
: 從該連署發起日起一年內,任一人不得以相同的原因(事件)
: 對板主提出罷免連署。
作者: sonnyc (sonny)   2022-03-10 19:46:00
刪推文已經不知道可以桶幾次了
作者: Gugu0510 (GuguG)   2022-03-10 19:55:00
不就在別版被桶,只能在沒人管的版發廢文
作者: carrey16   2022-03-10 19:59:00
我玩PTT這麼久 還沒被桶過 我乖寶寶 奉公守法哪有刪堆文?? 哪裡??
作者: jcwang (抱殘守缺)   2022-03-10 22:23:00
自我感覺超良好,默哀。為你的朋友感到同情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22-03-10 23:11:00
廢文
作者: Gugu0510 (GuguG)   2022-03-11 00:50:00
做啥事都能忘,可見不只禿頭跟房間髒https://i.imgur.com/CITChh6.jpg什麼時後要再刪文阿?愛鬧版又玻璃心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22-03-11 08:34:00
我想桶你
作者: carrey16   2022-03-12 07:34:00
今天有局...我先出門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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