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台大、政大法研所刑法組正取心得(上)

作者: eugeneyaoyao (姚滾樂團)   2016-03-22 21:50:51
【前言】
 
上次撰文是在幾年前的Transfer版上,沒想到如此幸運能再次發心得文。
(考研究所許願時答應神明會前來graduate版還願,並感謝這個版對我的幫助)
(上次發文後潛水很久,始終不太會用PTT,排版不當還請鞭小力點QQ)
如今也不知道自己何德何能能夠獲致兩個正取,這麼多天了依然在驚懼之中,
一切彷彿都是夢境而已。
感謝文在臉書上、私訊中及各種EMAIL、LINE中以一一跪謝><,這邊就先行省略><
要感謝的人真的很多,有你們才有現在的我,由衷感謝幫助、鼓勵我的每個人。
【背景】
大一時就讀116法律系,於後應屆轉至目前就讀之112法律系。大學生涯很幸運地拿到四次
卷,最後在校成績4%。(但認真覺得只是剛好選到好課而已QQ)
我不是一個聰明的人,只是一直死命地活撐著,希望持著夢想努力下去。
【成績】
台大刑法組
英文 52 加權1
民法A 63 加權1.5
刑法A 48 加權2 
刑訴 83 加權2
總分(加權後)408.50
最低錄取分(加權後) 342.00
結果:正取二

政大刑法組
刑法 67 加權1
刑訴 62 加權1
英文 26 0% (傻眼哈哈!!!)
註:英文成績達39.67分者,加該科原始分數10%至筆試原始總分。
總分:129.00
最低錄取分:118.00
結果:正取二
【準備過程】
(一)準備期間,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考前專攻台大;政大則是台大考畢後一週衝刺。
(二)各科準備期間
  1. 民法:七月初至七月中看完民總
   剩下的暑假緩慢地看完法定之債
      (真的很緩慢,重點是後來還是都不記得,詳如後述)
       九月初跟著讀書會進行債總、債各直到十一月。
       身分法、物權是在十月開始看,一個月內看完第一遍。
       身分法、物權十一月起開始看第二遍,債各繼續死命跟著讀書會。
       
       十二月時發現債忘光光,開始寫解題書,直到一月中才寫完一遍,
       債寫到一半發現身分、物權忘光光,開始寫解題書死馬當活馬醫,
       身分法是直到考前十天才寫完,剩下的時間都在複習物權。
       法條...其實沒有從頭到尾看過,但每看過該條一次,就會畫一次正字記號
       統計哪條法條重要(最後發現188考到爛)
  2. 刑法:整個暑假有四分之三在看刑總,並用電腦做成摘要。
       暑假剩下的四分之一在看刑分生命身體法益、自由法益,並用電腦做成摘要
      (猶記開學初我超後悔我花那麼多時間摘要,但後來想想滿值得的)
       開學後進度有點落後整個大崩潰,後來追隨讀書會進度慢慢啃到最後。
期末考後至二月初快速看過曾做的所有摘要,看畢後「再看一次」
       因此總共算是看過三遍。(但後兩遍大概是用飛的ˊ_>ˋ)
       
  3. 刑訴:自九月份開始看林鈺雄的紅白書(每天三十頁),至十月初看完上冊和
       中冊的前半,不過因為全世界(?)都在看文章讓我很惶恐,所以就放棄
       繼續讀下去。但期間把薛智仁老師刑事訴訟法上課講義重新用電腦整理過
       並在十二月開始重新仔細閱讀直到二月中才看完。
       期間便是把刑訴的相關文章(約40~50篇文章)慢慢啃完QQ。
【書單】
準備過程我是以台大為主(政大則是考完台大後花一周的時間看了五十篇文章後去考的,
射倖性很高QQ),以下書單皆是以台大為設:
(一)民法
*徐律師 民法總則
 張志朋 民法債編I、II
*李淑明 民法債法總論
*李淑明 民法債法各論
*李淑明 民法物權
*黃詩淳 身分法上課講義
*李淑明 財產法(II)-侵權行為法‧物權法選擇、實例實戰解析(我只寫物權的部分)
**林政豪 這是一本民法債編解題書
*輕愉 這是一本身分法解題書
*林青松 身分法KEY題
*黃詩淳老師文章約15篇
1. 債編
一開始我是讀張志朋律師的書,但可能因為沒有民法腦,一直吃不進去QQ,所以看一次
忘一次。讀書會時被慘電,晚上除了找室友討拍拍之外,一直在尋找適合自己的書。
後來台政雙榜民法女神推薦我看李淑明系列,我挑重點著看,發現這套書根本是珍寶。
李淑明用很簡白的語氣把一些我永遠記不得理不清的概念說得相當清楚!
但礙於時間,我只看過部分章節,而且是很快速地掃過去,滿建議大家一開始可拿這套
書當基底的!
如上所述,約自十二月起我開始寫林政豪律師的解題書,這本完全是聖書,可以供起來
拜,他對我的債法能力有如神助!幽默風趣且能把重要觀念講好講滿,大推!
 (但裡面部分見解或用語跟學長討論的結果是有一點點錯誤,但避開即可)
 *不過上考場時被號稱台大民法第一帥吳老師出的債法題目嚇到...(因為太簡單)
  (只要把請求權全部列出來那題就結束了...)
2. 身分法
以黃詩淳上課講義作為基底,再以輕愉的解題書複習。
若沒有詩淳講義,可以直接讀身分法KEY題理解概念(現在好像改名叫3Q),再以輕愉
的解題書練習。我個人比較不喜歡直接看KEY題然後寫其內的題目,因為我覺得用語
不太通順而且有點太多XD! 
不過輕愉的解題書內容有點太少,單看有點不太夠,且部分內容小有錯誤,必須小心。
(例如書內跳過成年監護,結果今年我就被台大民法A卷突襲了XD)
 詩淳老師近日都在研究成年監護,然而考前我們一群人都認為不可能出成年監護,
 所以大家都不信邪地一直都在關心歸扣、繼承回復請求權等等。
 結論就是,請不要質疑你親愛的老師(哭)
 *黃詩淳老師的文章一定要看,例如今年台大民法A第三小題的第二個問題,黃老師
   就特留分扣減的問題有其特殊見解(比較符合現實生活的解釋方式),有記有分!
  (且黃老師的文章頁數較少又很好理解,很快就可以看完。)
 3. 物權
以李淑明的民法物權做為基底相當棒!其將通則與所有權寫的非常好又好記!
  較張律師的物權而言,李淑明的物權比較不冷冰(?)我比較害怕僅不斷貼新舊法條
  的書本,而「舉例」較少。不過自抵押權後開始覺得有點不太好讀,可能慧根真的不夠
  完全是無法建立體系與記憶(倒)
  後來我是靠上述李淑明所出的財產法參考書度過難關,其將國考重要考點都擺入該書中
  ,言簡意賅。我靠那本建立物權概念的SOP(因為那本重視基本概念,且富有邏輯而好
  記)
  *上考場時被第一次太簡單嚇到之餘,被第二題物權題太難而嚇瘋,忍住不閃尿之外
   ,我先跳個五面寫第三題...
*第二題為吳從周老師所出,據友人所言是在考借名登記(但我至今也是不懂該怎麼
   寫)。當時我是認為為了讓丙不要太囂張(?),所以利用民法§87II原本讓原本
   因為欠缺從屬性的抵押權登記變為有效啦,但也不知道這樣寫是不是對的。
  *結語:面對物權,也一樣不能隨便質疑你的老師,什麼樣驚奇的東西都會出來的...
(二)刑法
                       
   王皇玉《刑法總則》
林山田《刑法通論(上)、(下)》
王皇玉刑分講義
薛智仁刑分講義
謝煜偉刑分講義
李茂生刑分講義
盧映潔《刑法分則新論》
陳子平《刑法各論(下)》(國家、社會法益)
林山田《刑法各罪論(下)》國家法益
黃榮堅《基礎刑法學(上)、(下)》
*大量的刑法文章
顏聖《刑法總論》
蔡聖偉《刑法案例解析方法論》
刑分:無任何推薦的參考書。
 /刑總/
呃,我並沒有將上述東西全部看過XD,不過刑總大推王皇玉教授所寫的書。大一轉學
  考時,我是以林山田老師的書做為基底在準備,但內容實在太多。王老師的書是我打
  從大一至今看過的所有刑總教科書中寫的最完美的。
 
  不過就部分章節,如客觀歸責理論之部分,我還是比較推林山田老師所撰寫的方式,
  利於記憶且邏輯性強,我非常喜歡。
 /刑分/
  就個人法益而言,我是以王皇玉老師、薛智仁老師的上課講義作為基底去讀,同時輔
  以大量文章補充。遇有我不能接受的見解(?)便會開始翻閱陳子平、盧映潔、林山
  田老師的書,並去找各式各樣的文章佐證我的論點。但也因為這樣所以我的刑分真的
  讀地非常慢,導致在進度壓力下幾近崩潰。當時只覺得自己很喜歡刑法,卻沒能力完
  全沉浸在其內,我難過。
  加上實在太貪心的結果就是寫考卷總是想寫太多東西,以至於都會寫不完或差點寫不
  完。前十二次讀書會之中我只有一次寫完考卷。當時已經十二月了,幾乎每天晚上都
  很想哭,頭髮一直掉,臉上突然冒出十二顆痘痘,等到意識到時,才發覺自己的黑髮
  已經全然變成咖啡色(全世界都以為我還有時間去染頭髮)。
  經友人、學長及恩師提點後,發覺最重要的不是你看了N個學說,而是你有沒有「問
  題意識」,亦即「那個問題點在哪裡」、「可能有多少種討論方式」,稍微明白即可
  畢竟時間有限、自己能力目前尚有限,有很多事情等到研究所在深深研究較佳。
  不過也因為上述的崩潰研究型學習方式讓我在考政大時就輕鬆了不少,也算是不幸中的大
  幸。
  *今年李老師出的第一題便是斗大的爭點:§123準賄賂罪,這邊他的臉書都有寫了。
   不過前一天幾乎沒睡得自己當時除了語言能力顯著降低外,我好像胡言亂語了一番
   ,總之就那麼不湊巧沒有寫本罪最基本的爭點:客觀處罰條件/客觀構成要件的問
   題!
   因此要切記,須把握每罪討論最深的核心爭議,並以此加以延伸,才不會失分。
   (註:我自己是認為我的分數應該大部分都是從第二題周老師那得到的)
  *第二題是第一次出刑法A卷的周漾沂出題,雖然因為曾修過老師的課,知道老師的出
   題風格,所以大概知道那是他出的‧身為主觀論的老師想當然爾會出他的對應理論
  (崩潰),殊不知我是喝客觀說的奶水長大的(?),雖然讀書會有稍微提到過,但
   從未深究過,因此就以自己的方式講了老師的理論概念,我自己是覺得分數沒有太
   差。
   
   不過寫第二題之第一小題時,我曾一度懷疑是王皇玉老師出的題目,於是就很開心
   寫了大量王老師的學說,覺得自己很棒,嗣後才知道根本打擊錯誤,考的不是我寫
   的那個,不過周老師的學說我真的不熟(畢竟從未出過A卷,也沒有教過我們這屆
   的樣子),所以,呃,(倒)
   
  *從今年刑法出題看來,也可以知道,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
   請再跟我說一次,不要質疑你親愛的老師...
   因此以後建議多周老師的文章,以因應不同於客觀說的見解。不過修課的時候覺得
   老師是一個非常溫暖、有哲理的老師,對於一個問題都會想得很深入,深感佩服。
   不過也因此周老師的文章都比較難,需要花時間服用。
 /關於刑訴及其他備註,將於未來補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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