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105台大法研民法組正取心得

作者: robalika ( )   2016-03-20 01:13:46
一、考生概況
原PO沒補習,不補習,很討厭補習。沒參加讀書會。
後火車站大學應屆畢業,前六學期最好班排17/59,最差70/70,大三下被二一,民訴刑訴債各大三下退選,目前正在補修。
大三以前主修社團活動系,大四暑假轉進法律系圖書館分校。開始唸書前沒有底子可言,每一本書都是從零唸起。正式準備期間約六個月半。
二、成績分布
英文A 62
民法 50
民訴法45
刑法 51
商事法46
總分372,最低正取361
三、準備方法與書單
首先自己不是傳統卷氣逼人的強者,大三以前學習情況非常的差。一方面是精力放在社團活動,一方面是沒有篤定要唸法律的決心。大三時一度不想繼續讀,曾經往設計廢寢忘食去鑽研過,過著玩AI比唸法律快樂的生活。後來因為一些因素還是決定回來好好唸,當時時間已經接近去年六月底。
因此自己完全是拚短期爆發(類似開橘戒裝靈魂容器的戰鬥賊),建議不要嘗試。壓力很大,也非常的不穩定。
個人讀書的習慣是第一遍用眼睛讀,快速建立基本認識;第二次以後用手讀,務必不斷整理架構表與樹枝圖,將書的內容濃縮出來。第三遍以後就不再讀這本書,轉而將其他書中的概念補充進原有的體系裡。因此最後整理出的筆記厚度頗厚,但是可以發現各家見解與重要的決議判例字號、獨門暗器等都已經整合在同一個體系下,複習起來速度很快。大約倒數二十天內就只讀這份精華,不翻教科書了。
另外以下提供的書單可能會有點多。原因在於個人不是一本書主義者,我習慣看多本書去反覆琢磨基本概念。這樣的好處是想法可能會比較靈活多元,但缺點就是基礎相對就不穩。僅供參考,請選用適合自己的方法唸書。
※民法部分
陳自強-契約之成立與生效
陳自強-契約之內容與消滅
陳自強-契約履行與義務違反
陳忠五-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保護客體—「權利」與「利益」區別正當性的再反省
王澤鑑-民法總則
顏律師-民法總則體系建構(讀享)
王澤鑑-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
黃茂榮-買賣法
謝在全-民法物權論(抵押權部分)
張志朋-債總I、II(高點)
徐律師-民法物權(高點)
吳從周、詹森林、陳忠五、陳聰富、陳自強、蔡明誠老師文章
準備重點放在債總部分。民總部分以參考書為主,搭配詹師與陳自強師關於意思表示錯誤的一系列文章為重心。
債各部分主要依附在債總建立的架構下去讀,也就是從契約特徵、主給付與從給付的內容、契約違反的處理下去建構每個有名契約。因為債各實在太雜,個人以租賃與承攬為重心,其次是買賣與保證,再次則是和解與借貸有翻過基本概念。
物權法部分以共有關係與抵押權為主。物權的部分主要跟民訴一起讀,可以彌補大二學習物權法時遺漏與沒有能力想到的程序法內容,效率會比較高。
民法的範圍太廣,加上自己並非112轄區內考生,對於老師的出題取向沒有什麼掌握。因此比較重視基本觀念,務求遇到不會的題目也要能有條理的推導,於此推薦王澤鑑老師的綠皮書,可以當睡前讀物翻閱,增進實力。
※身分法部分:
侯律師-身分法(高點)
林青松-身分法Key題(保成)
黃詩淳老師上課講義
黃詩淳老師文章
其實有觀察到B卷已經多年不考身分法,但本於不信邪的態度還是唸了下去。自己的猜測或許是B卷用來考民商法組,在台大財產法老師份量都挺重的情況下,身分法的老師似乎比較難搶到出題的空間?這是個人猜測,還有待知情者補充。
但事實上還是基於擔心而讀了,而考量配分,準備時間還是約等於商法的其中一小科而已。侯律師一書很詳細但太過瑣碎,林青松一書論述不足,沒辦法建立思想,因此最後還是以法條為準,盡可能補充對立的見解,並做個人的評判在筆記上,希望考場上能呈現一定的思考周全度而已。
建議若要讀身分法,仍以基本觀念為重即可。在考試階段,過於深入的議題應該沒有過度鑽研的必要。
※民訴法部分:
喬律師-民事訴訟法I、II(高點)
邱聯恭-口述講義(一)(二)
黃國昌-民事程序法學的理論與實踐
楊淑文-民事實體法與程序法爭議問題
林洲富-實用非訟事件法
沈冠伶、許士宦、吳從周老師文章
算是自己最有興趣的科目,因此規劃上原本希望把民訴強執家事非訟讀好讀滿,但最後時間真的不足,因此民訴以外,只讀了非訟的一部分。目的是在對整個民事程序法有比較宏觀的認識,且能在非訟與訴訟事件中的差異有比較好的掌握。但重點仍要以考科民訴法為重。
書目上因為自己沒有上過邱派老師的課,因此以喬律師打底,並練習大量的考題。準備重心完全在第一章,目標是把基本法理要抓得滾瓜爛熟,後續在個別制度的理解上能有比較有脈絡的思考流程與價值判斷。學習上花最多時間的部分在舉證責任,以及訴訟標的理論相關議題(248.253.255.400)兩節。因為這兩節橫跨實體與程序法的性格最重,因此以這部分為重心,希望能夠同時掌握兩個部分的內容。
黃師與楊師的論文集雖然不在考試範圍,但仍是作為睡前讀物增強實力之用。一個意外的收穫是在於邱派的一家之言,學習上的接受度我認為頗高,但也容易讓人進入那個思考體系後產生大量的盲點。不同見解的衝撞,有時候有助於釐清自己的觀念,並學習從不同的角度觀察議題。或許考試上不見得有用,但學習上建議多補充邱派以外學者的見解。
商事法部分:
曾宛如等三人合著-票據法
陳律師-票據法(高點)
汪信君、廖世昌-保險法理論與實務
陳雲中-保險學要義(前幾章)
劉連煜-現代公司法
廖大穎等-商業判斷原則與企業經營責任
邱律師-公司法圖說(高點)
邱律師-證券交易法圖說(高點)
劉連煜-新證券交易法
曾宛如-證券交易法原論
劉連煜-內線交易構成要件
OECD公司治理準則
汪信君、邵慶平、曾宛如、蔡英欣、王文宇老師文章
基於興趣,準備上以公司與證交為主力。事實上四科的配分相等,不應該偏廢,這在考試上不是聰明的策略,還請斟酌參考。
為了求體系一貫,故以劉老師的兩本大作為底,掌握基本觀念後再補充曾老師的教科書與文章。高點的兩本參考書我認為不錯,雖然不適合做入門之用,但在有相當基礎後,裡面補充的大量實務見解與學者意見,在充實體系厚度上很有幫助。公司部分以負責人責任、股份發行、股東會召集、股東會表決、董事會權限、發行公司債、發行新股、增減資、關係企業章節為重;不得不提的是校內顏雅倫教授上課多次強調的閉鎖性公司章節,也花了很大的心思去理解與分析,今年度在多家法研所成為考題,台大亦不例外。證交部分則以證券詐欺、財報不實、股份轉讓、公開說明書、
繼續公開、公開收購、私募有價證券、內線短線交易,以及所有與公司法衝突或互補之規定為主。
票據法只讀曾老師的教科書。參考書用來練習題目。
保險法只讀汪老師的教科書。列出這本保險學的用意在於保險本身的技術性是我不懂的,唸法律本身很難去理解他究竟是怎麼運作,因此去找了保險學的書籍來唸。陳雲中老師的這本書我讀了前幾章,重點在理解保費計算、保險的目的、不同險種的特性以及保險利益等議題。考試前一天晚上讀了大量的汪老師近期文章。原因在於後面兩科完全沒有時間唸,所以放棄了大部分。
※刑法部分:
林鈺雄-新刑法總則
撲馬-刑法分則
沒有讀文章
讀不完的犧牲科目。刑總部分讀了兩次林老師的大作,務求建立起基本觀念。或許不能就個別觀念深入的論述,但目標是正確適用法條與闡釋概念,這樣在民法組的考試裡應該尚且堪用。刑分的部分因為讀不完,也選了比較薄的參考書來唸,準備的重心在保護法益的區別,以及構成要件的個別爭點上。建議往後準備時絕對不要採這種只讀一本參考書的做法,我個人稱之為沒有靈魂的書寫,寫出來的答案能解決問題,但不能表現任何自己的思想,我自己很不喜歡這樣的學習方式,但迫於時間壓力還是做了。
考前一天為了求在考場上能開出正確的罪名,並且就學過的構成要件加以分析並抓爭點,我有把法典拿起來從100-364條的罪名與保護法益抄過一次,考試當天真是超熟,什麼冷門的罪都記得。但第二題考的選擇確定觀念就真的沒有讀到,也完全開不出罪名來討論,於是有點白費功夫,可以供參考。這同樣不是正常的學習方法,但為了這種短期決戰,偶一為之勉強可以。
※英文部分:
媽祖保庇
同樣沒有時間準備。所以是裸考過的。
四、後記與建議
1.準備時間能早就早,務必安排讀書計畫並隨時修正,清楚掌握自己「有多少時間準備」「有多少東西得讀」「哪一科目值得投入多少時間」。
2.容易被忽略的科目,往往是取分關鍵。英文最微不足道,但每一題都是確確實實的兩分。越接近考試越沒時間準備,最好平常就培養累積的功夫,絕對不吃虧,甚至是勝出的關鍵。
3.除非志在榜首,否則上榜比的是誰平均上比較不爛,而不是誰某科爆炸性的強。千萬不要偏廢某一科目,否則會發生今年個人這樣的慘況。
4.不要繳錢給補習班,那是一個斂財的地方。(但我出於無能還是買了幾本參考書)
5.解題書可以去書局約略翻閱就好,這類書的品質多半良莠不一,不見得有買的價值。
6.真的不要去補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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