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當臨時工的感想(比照兼任助理)

作者: hatsuki (( ′-`)y-~)   2015-08-11 04:46:13
首先來個新聞
2015-06-17 14:33:41 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9月新學期起在校兼職 學生有勞保了 (縮網址: http://0rz.tw/KBH6A )
http://udn.com/news/story/7238/999049-9%E6%9C%88%E6%96%B0%E5%AD%B8%E6%9C%9F%E8%B5%B7%E5%9C%A8%E6%A0%A1%E5%85%BC%E8%81%B7-%E5%AD%B8%E7%94%9F%E6%9C%89%E5%8B%9E%E4%BF%9D%E4%BA%86
(補充一下: 新學期其實是8/1開始的)
這樣好像眾多兼任助理工讀生的勞工權益更有保障了
但事實是這樣子嗎?
個人經驗是 人事室會用更複雜的行政程序
讓你連追溯過去的薪水都辦不到......
我七月底去北部某五年五百億大學的某單位當救火臨時工,
臨時工在該校比照兼任助理處理(就是研究生領老師計畫的錢在當的那種兼任助理)
而跑人事請核的時候,
我跑到第一輪的50%又被會計室虛晃一招打回0%
又得到人事室消息:要在起聘日前七天完成100%人事請核
才能依上述新聞提到的法規加勞健保,
未能完成的,起聘日薪水勞健保全部都不能追溯,
例如 9/1開始工作 但是9/15才跑完100% 那9/22才算起聘 9/1~9/21的薪水勞健保全部bye
WT.....我記得這家學校本來完成程序當天就可以算起聘日
現在又搞一個七天出來
事情真的越來越難做
而當我表達我的難處給該校人事室時,
對方給了我一個很有趣的答覆:
" 來不及 那是我跟聘人單位之間的問題, 我們應該自己溝通解決, 人事室只是依法辦事."
雖然我七月底就跟用人單位說 若要走正常管道用我 那人事程序就要盡早進行
結果還是讓我一個校外人士自己去run人事請核案
然後又蹦出來一個處處制肘的新法
反正我七月底~八月大概二十號間 應該登記在案的工作時數薪水都注定放水流了
這段時間我就是個非法勞工 the end
不過我也不去了 it's a good game.
古早時代即使兼任助理臨時工工讀生沒有勞保薪水又遲發,
只要提出有工作的證明,
該補辦的人事程序、該補發的薪水 都可以處理,
時代應該在進步
但是今年我碰到的問題... 到底是進步還是退步?
anyway反正學聰明一點,
如果有人不怕打擊想要當義工就去吧
不然能不要當什麼救火隊就盡量不要,
看到"急徵工讀生"更是不要輕易嘗試,
不然就像我一樣
最後什麼都沒有 什麼都不能追溯 一切都是空
跑人事請核前都是一場空 即使跑完100% 後面那七天也是一場空
(該單位秘書最後說她自己貼我, 但我還是疑惑 這整件事情到底照顧了什麼勞工權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